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8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维谛签订框架性主供应协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协议为框架性主供应协议,主要反映双方当前阶段的合作意向与安排,
协议的具体执行内容、采购规模、采购进度等实际需求以维谛后续下达的具体采购订单为依据。因此,协议实际执行情况与预期可能存在差异,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如维谛的业务需求、采购策略或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协议
的实际执行规模和持续性。本协议实际采购规模和持续性可能受以下因素影响:
维谛的市场需求和采购策略变化、所在行业景气度波动、双方合作中的技术衔接
和交付能力匹配情况、其他市场环境和宏观经济因素变化。上述任何因素的变化均可能影响协议的实际合作规模。
3、自 2026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维谛已发生交易金额约 2880万元,
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0.26%。本协议的实施预计对公司 2026年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未来公司能否以及何时通过该协议实现预期的业务效益,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上述风险。
一、协议签署概况
1、签署概况:近日,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Vertiv
Group Corporation(维谛技术,以下简称“Vertiv”、“维谛”、“客户”)签署了《Master Supply Agreement》(主供应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或“协议”),约定公司作为维谛的供应商,为其提供印刷电路板组件(PCBA)、电子组件、机电组件及系统组装等产品和服务,产品目前主要应用于其 UPS供配电设备中。
2、协议类型:本协议为框架性主供应协议,具体产品的型号、数量、价格、交付时间等以双方后续签署的补充协议或采购订单为准。
3、协议签署:本协议已经双方授权代表正式签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协议的签署在管理层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本次协议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交易对手基本情况:
名称:Vertiv Group Corporation
主营业务:维谛是全球领先的关键数字基础设施解决方案提供商,实现电力、制冷、IT 与服务的协同联动,广泛服务于数据中心、通信网络以及各类商业与工业场景。
2、履约能力分析:维谛为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VRT),
是全球数字基础设施领域的头部企业,经营规模和财务状况良好,信誉优良,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客户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买方:Vertiv Group Corporation
卖方: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2、合作内容
公司为维谛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印刷电路板组件(PCBA)、电子组件、机电
组件及系统组装等产品和服务,产品目前主要应用于其 UPS 供配电设备中。具体产品型号、规格以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3、协议生效条件
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1、维谛是关键数字基础设施领域的全球领导者,提供覆盖电力、制冷、IT
及服务在内的端到端一体化解决方案,实现多系统高效协同、稳定运行,为全球的数据中心、通信网络以及商业和工业环境提供技术和服务。本协议签署建立在客户对公司产品技术、质量管理和交付能力的审核认证基础上,本次合作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产品应用领域、把握新兴行业市场机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2、本协议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履
行本协议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本协议为框架性主供应协议,主要反映双方当前阶段的合作意向与初步安排。协议的具体执行内容、采购规模、采购进度等实际需求以维谛后续下达的具体采购订单为依据。因此,协议实际执行情况与预期可能存在差异,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如维谛的业务需求、采购策略或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协议
的实际执行规模和持续性。本协议的实际采购规模和持续性可能受以下因素影响:
维谛的市场需求和采购策略变化、所在行业景气度波动、双方合作中的技术衔接
和交付能力匹配情况、其他市场环境和宏观经济因素变化。上述任何因素的变化均可能影响协议的实际合作规模。
3、自 2026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维谛已发生交易金额约 2880万元,
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0.26%。本协议的实施预计对公司 2026年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未来公司能否以及何时通过该协议实现预期的业务效益,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业绩情况以最终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谨慎投资、注意上述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日,最近三年公司未披露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
2、本框架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未发生变动。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发生股份变动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Master Supply Agreement》。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