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维安)
2025年,我作为宁波银行独立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以金融学者的视角审视公司治理与经营实践,积极参与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决策,独立发表意见,着力维护公司规范运作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与独立性声明
本人现任浙江大学金融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同时担任中国金融学会理事、浙江省金融学会理事等学术职务。2020年4月起担任宁波银行独立董事,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任职资格核准。
2025年度,本人对自身独立性进行了认真自查:本人不在公司
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外的任何职位,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完全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2025年,我亲自出席或列席全部6次董事会会议(其中4次现
1场、2次通讯)及3次股东会,对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异议。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规范、财务报告与内控评价真实完整、分红政策持续稳健、董监高薪酬合理,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均独立发表同意意见。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方面,我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时为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全年应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7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实际全勤出席,无委托或缺席。
在每次会议中,我均基于金融学术背景和独立判断,认真审阅材料、主动提问并发表个人意见。
1、在提名委员会,我主导审议了副行长、首席合规官等高级管
理人员聘任事项,特别关注候选人的专业背景、合规意识与战略视野,确保提名程序规范、任职资格充分。
2、在薪酬委员会,我重点审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与绩效考
核机制的合理性与激励相容性,强调薪酬设计应充分体现风险调整后的业绩贡献,避免短期行为。
3、在审计委员会,我与内外部审计机构保持密切沟通,重点关
注高风险领域识别、审计连续性、整改落实及数字化审计技术应用等问题,督促内部控制体系持续优化。
所有审议事项我均投赞成票,未出现反对、弃权或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2在报告期内,我作为独立董事,多次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就内部
控制运行的有效性、风险识别与防控措施、业务合规性及审计发现问
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深入沟通,并对内部审计年度工作计划及重大审计项目的重点关注事项表达了独立意见。
同时,我与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保持了充分、及时的沟通,就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期审阅、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涉及的重大会计判断、关键审计事项、资产减值、关联方交易的识别
与披露等核心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并向公司提出合理建议。
(三)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在报告期内,我作为独立董事,积极通过股东会、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邮件回复及电话沟通等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反映的合理建议,并及时向董事会及管理层转达,并推动公司进一步优化信息披露和投资者沟通机制,以更好维护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合法权益。
(四)现场工作时间
2025年,我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内容包括会议
出席、培训及与管理层交流等,其中还专程赴南京分行及其重点服务企业开展实地调研,与分支机构负责人、一线员工及企业客户进行深入交流,并形成了个人调研思考报告。
(五)公司对独立董事履职的支持
在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并切实保障独立董事依法履职,为我提供了充分、及时、有效的支持与配合,包括按规定及时送达董事会
3及股东会材料、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重大经营决策文件及
相关法律合规资料,并组织开展现场调研、业务部门专题汇报及高管深度访谈,确保我能够全面、准确了解公司实际经营状况。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程序规范,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我对相关议案均表示同意。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无变更或者豁免承诺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上市公司被收购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等相关议案。我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履行审阅职责,重点关注主要财务指标、会计政策、重大估计、资产减值、收入确认
及关联交易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核查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重大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并对以上报告表示同意。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聘请2025年度会计
4师事务所等相关议案。我审慎审阅了该会计师事务所专业资质、独立
性、执业质量、收费标准及过往服务表现等相关资料,并对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的事项表示同意。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了聘任付文生先生为公司副行长、聘任王勇杰先生为公司首席合规官等议案。我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聘任表示同意。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相关议案。我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表示同意。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相关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52025年,宁波银行在复杂宏观环境下保持了稳健经营与高质量
发展势头,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本人诚信、独立、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银行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和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主要股东、高级管理层或者其他与银行存在重大利害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我个人通过学术视角的深度参与、基层调研的独立思考以及专门委员会的专业把关,力求为董事会决策贡献增量价值。
作为长期研究宏观经济与金融改革的学者,同时作为宁波银行独立董事,这一年的履职,让我更加坚定一个判断:未来十年,决定城商行命运的分水岭不在规模,而在能否真正读懂区域经济新动能、能否把总部的科技与产品能力转化为一线战斗力。同时,我也将积极建议和推动公司不断创新升级服务模式。下阶段,“场景化、嵌入式、生态化”的服务模式,不仅将大幅降低获客与风控成本,更会带来远超传统业务的综合回报率。
未来,我将继续加强与管理层的沟通,深化对宏观经济与行业趋势的研判,持续关注数字化转型、区域布局优化与风险管理创新,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多前瞻性、建设性建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王维安
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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