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4股票简称:宏达高科公告编号:2026-003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兼副总经理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顾伟锋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董事兼副总经理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顾伟锋先生自上述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不超过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566%,占其持有股份总数的
13.3333%,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收到顾伟锋先生签署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顾伟锋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股减持股份股东名减持均价减持方式减持时间份总数占公司总称(元/股)
(股)股本比例
2025年12月3日至
顾伟锋集中竞价14.24841000000.0566%
2026年2月9日
说明:上述股东本次减持的股份,系首发上市前取得。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股东名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称股份数量占总股本比股份数量占总股本比
(股)例(%)(股)例(%)
顾伟锋合计持股7500000.4243%6500000.367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875000.1061%1025000.0580%
有限售条件股份5625000.3182%5475000.3097%
说明:上述股份限售条件为上市公司高管锁定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顾伟锋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顾伟锋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
进展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顾伟锋先生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顾伟锋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顾伟锋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高管持股及锁定股数表》。
特此公告。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