钛能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钛能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钛能化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具体如
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300人
2025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523人
2025年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02人
2024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47.48亿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6.72亿元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5.05亿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70家
(二)聘任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11月11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以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的执
业情况、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审查,认为立信具有良好的诚信、足够的独立性和较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2025年12月02日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立信对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和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钛能化学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立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保持了独立性,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年11月11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
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视频会议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审计机构进场前的预沟通会,对审计机构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
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等进行了沟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视频会议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
开审计小组正式进场的沟通会,对审计计划、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视频会议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
开重点审计事项的沟通会,对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执行进度及存在的问题、审计关注的重大问题及解决措施、关键审计事项存在的问题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了立信年审会计师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
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6年4月16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对立信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定期报告审计期间与立信进行了充分地讨论和沟通,督促立信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及其他相关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
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钛能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