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钛能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 ZL10136 号关于钛能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L10136号
钛能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钛能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钛能化学)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钛能化学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
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鉴证报告第1页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
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钛能化学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钛能化学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钛能化学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钛能化学为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蔡晓丽
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殷海亮
2026年4月27日
鉴证报告第2页钛能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钛能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钛能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
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34号)核准,公司向16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93200000股,发行价格为5.9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287744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8300037.7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249443962.28元。
公司已于2023年2月17日收到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入的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认购款扣除其相关承销保荐及督导费后的余款人民币5256305280.00元,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营业部,账号:931900112210123及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分行,账号:102172001470008),并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L10020 号)审验。
2、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公司2025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918829878.93元(其中199916411.25元为募投项目投入,另外1718913467.68元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收支情况如下:
(1)钛能化学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营业部(931900112210123):
项目金额(元)备注
募集资金净额3701644600.00
减:磷酸一铵项目专户资金划转586118600.00
减:钛白粉深加工项目专户资金划转591338500.00
减:磷酸铁项目专户资金划转2201187500.00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23362809.58专项报告第1页钛能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项目金额(元)备注
减:永久补流346362809.58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0.00已销户
(2)钛能化学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分行(102172001470008):
项目金额(元)备注
收募集资金1554660680.00
减:支付剩余发行费用(不含税)6861317.72
募集资金净额1547799362.28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8165985.91
减:公司补流资金(含拨付子公司)1555965348.19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0.00已销户
(3)甘肃东方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钛业”)磷酸一铵项目专户(638310083):
项目金额(元)备注
收拨付磷酸一铵项目专户资金586118600.00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20447031.37
减:支付磷酸一铵项目资金232634703.24
减:永久补流373930928.13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0.00已销户
(4)东方钛业钛白粉深加工项目专户(638309913):
项目金额(元)备注
收拨付钛白粉深加工项目专户资金591338500.00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15573630.66
减:支付钛白粉深加工项目资金554325747.58
减:永久补流52586383.08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0.00已销户
(5)东方钛业磷酸铁项目专户(101352000554439):
项目金额(元)备注
收拨付磷酸铁项目专户资金2201187500.00专项报告第2页钛能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项目金额(元)备注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60563023.95
减:支付磷酸铁项目资金1315717177.06
减:永久补流946033346.89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0.00已销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净额5249443962.28元,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128112481.47元,减去累计各项支出3658642976.07元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718913467.68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0.0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钛能化学募集资金专户(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分行银行账号:102172001470008)、钛能化学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931900112210123)、东方钛业磷酸一铵项目专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638310083)、东方钛业磷酸铁项目专户(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隆支行银行账号:101352000554439)、东方钛业钛白粉深加工项目专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638309913)均已完成销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及使用情况的披露等进行了规定。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审计监察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东方钛业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分行
以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营业部、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隆支行开
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
2023年2月,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账号10217200147008,该专户仅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该账户已完成注销手续。
2023年2月23日,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账号931900112210123,该专户仅用于东方钛业“循环化钛白粉深加工项目、水溶性磷酸一铵(水溶肥)资源循环项目、年产50万吨磷专项报告第3页钛能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酸铁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2023年2月23日,公司、东方钛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德隆支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账号101352000554439,该专户仅用于东方钛业“年产50万吨磷酸铁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2023年2月23日,公司、东方钛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兰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账号638310083,该专户仅用于东方钛业“水溶性磷酸一铵(水溶肥)资源循环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2023年2月23日,公司、东方钛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兰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账号638309913,该专户仅用于东方钛业“循环化钛白粉深加工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2025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2025年6月20日召开的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之“水溶性磷酸一铵(水溶肥)资源循环项目”及“年产50万吨磷酸铁项目”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公司已将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以及银行结息共计1666327084.6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毕。
2025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循环化钛白粉深加工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对其进行结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前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同时将注销用于存放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该募投项目结项后,自此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全部结项。公司已将前述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以及银行结息共计52586383.08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毕。
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就相关募集资金账户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如下:
专项报告第4页钛能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账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期末余额(元)账户状态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
钛能化学9319001122101230.00已销户营业部
钛能化学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分行1021720014700080.00已销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
东方钛业6383100830.00已销户分行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
东方钛业6383099130.00已销户分行营业部
东方钛业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隆支行1013520005544390.00已销户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一《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时间和履行的
决策程序详见附表一《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循环化钛白粉深加工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对其进行结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前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同时将注销用于存放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公司已将前述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以及银行结息共计52586383.08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专项报告第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