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报告
报告编号: 华盛兴伟估〔2025〕第0057号
层及3层部分商业和27、28层部分办公不
动产市场价值评估项目
估价委托人:山东铁路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房地产估价机构:华盛兴伟土地房 百 限9有限限计有限公司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郭淼估价师注册号:3220210178
张磊估价师注册号:3220210127
价值时点:2025年12月23日
估价报告出具日期:2025年12月29日
致估价委托人函
山东铁路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我公司受贵单位委托对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荣盛中心负一层、2层及3层部分商业和27、28层部分办公不动产进行了估价,现将估价报告主要事项函告如下:
一、估价目的
因委托人与河北荣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生以房抵债的经济行为,为了解估价对象在价值时点的市场价值提供参考依据。
二、估价对象
1.财产范围: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荣盛中心负一层、2层及3层部分商业和27、28层部分办公不动产。
2.名称: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荣盛中心负一层部分商业和27、28层部分办公不动产市场价值评估项目。
3.坐落:石家庄市长安区和平东路209号。
4.规模:房屋总建筑面积为7269.45m2,其中负一层商业建筑面积为3212.07m2,2层商业建筑面积为80.9m2,3层商业建筑面积为917.68m2,27层办公建筑面积为2264.07m2,28层办公建筑面积为794.73m2。
5.用途:房屋用途负一层、2层及3层为商业,27、28层为办公;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和城镇住宅用地。
6.权属:权利人为河北荣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价值时点
本项目价值时点为现场查勘之日:2025年12月23日。
四、价值类型
本报告确定的估价对象的价值为该估价对象在价值时点的市场价值。市场价值为估价对象经适当营销后,由熟悉情况、谨慎行事且不受强迫的交易双方,以公平交易方式在价值时点自愿进行交易的金额。
五、估价方法
依据国家和省市关于房地产估价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根据
估价目的,按照严谨的估价程序、《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2015)《房地产估价基本术语标准》(GB/T50899-2013),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合法的原则,经过实地查勘与市场调查,经过评估方法的适用性分析,本次估价选用收益法和比较法作为估价方法。
六、估价结果
经我公司评估确认,估价对象在价值时点2025年12月23日的市场价值为8897.38万元(取整至百位),大写人民币捌仟捌佰玖拾柒万叁仟捌佰元整,具体如下表所示:
估价结果一览表
序号 房屋坐落 门号 权利人 面积(m2) 评估单价(元/m2) 评估总价(万元) 备注
1 石家庄市长安区和平东路209号负一层 -149 河北荣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196.40 13229.49 2905.73
2 -132 127.07 13925.78 176.95
3 -157 59.26 14622.06 86.65
4 -160 74.68 14622.06 109.2
5 -161 73.61 14622.06 107.63
6 -162 215.28 13925.78 299.79
7 -177 78.43 14622.06 114.68
8 -178 105.02 13925.78 146.25
9 -1123 131.52 13925.78 183.15
10 -1128 150.80 13925.78 210
11 215 80.90 15535.94 125.69
12 309 124.52 14796.14 184.24
13 332 793.16 14796.14 1173.57
14 石家庄市长安区和平东路209号第27层 1-2706 河北荣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3.58 10161.56 74.77
15 1-2707 73.58 10161.56 74.77
16 1-2708 73.58 10161.56 74.77
17 1-2709 160.99 10161.56 163.59
18 1-2710 97.68 10161.56 99.26
19 1-2711 100.80 10161.56 102.43
20 1-2712 100.80 10161.56 102.43
21 1-2713 100.80 10161.56 102.43
22 1-2714 97.68 10161.56 99.26
23 1-2715 79.34 10161.56 80.62
24 1-2716 78.50 10161.56 79.77
华盛兴伟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南京)有限公司
市场价值评估项目估价报告
估价结果一览表
序号 房屋坐落 门号 权利人 面积(m2) 评估单价(元/m2) 评估总价(万元) 备注
25 1-2717 73.58 10161.56 74.77
26 1-2718 73.58 10161.56 74.77
27 1-2719 73.58 10161.56 74.77
28 1-2720 73.58 10161.56 74.77
29 1-2721 73.58 10161.56 74.77
30 1-2722 73.58 10161.56 74.77
31 1-2723 73.58 10161.56 74.77
32 1-2724 73.58 10161.56 74.77
33 1-2725 160.99 10161.56 163.59
34 1-2726 83.05 10161.56 84.39
35 1-2727 82.30 10161.56 83.63
36 1-2728 82.30 10161.56 83.63
37 1-2729 82.30 10161.56 83.63
38 1-2730 73.58 10161.56 74.77
39 石家庄市长安区和平东路209号第28层 1-2822 河北荣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3.58 10669.64 78.51
40 1-2823 73.58 10669.64 78.51
41 1-2824 73.58 10669.64 78.51
42 1-2825 160.99 10669.64 171.77
43 1-2826 83.05 10669.64 88.61
44 1-2827 82.30 10669.64 87.81
45 1-2828 82.30 10669.64 87.81
46 1-2829 82.30 10669.64 87.81
47 1-2830 83.05 10669.64 88.61
合计 8897.38
特别提示:
1、估价委托人提供了估价对象的土地《不动产权证书》、《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资料,估价对象的权属、建筑面积、用途、房屋性质等基础数据依据上述资料。
2、本次估价范围包括房屋建筑物及所对应国有土地使用权价值。
3、评估结果仅为山东铁路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了解不动产市场价值提供参考。
4、在评估报告使用期限或者评估结果有效期内,评估报告或者评估华盛兴伟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南京)有限公司 025-83202362
结果未使用之前,如果评估对象状况或者房地产市场状况发生明显变化的,评估结果应当进行相应调整后才可使用
5、报告使用人在使用本估价报告之前须对报告全文,特别是“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认真阅读,以免使用不当,造成损失。
附:华盛兴伟估〔2025〕第0057号估价结果报告书
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目录
估价师声明 1
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 3
房地产估价结果报告 5
一、估价委托人 5
二、房地产估价机构 5
三、估价目的 5
四、估价对象 5
五、价值时点 7
六、价值类型 7
七、估价原则 8
八、估价依据 .8
九、估价方法 9
十、估价结果 9
十一、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10
十二、实地查勘期 12
十三、估价作业期 12
附件... .13
1、估价委托书 14
2、估价对象土地《不动产权证书》 15
3、估价对象位置图 ..16
4、估价对象现场照片 17
5、专业帮助情况和相关专业意见 18
6、估价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19
7、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复印件 20
8、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21
估价师声明
郑重声明:
1.我们在此次报告中陈述的事实是真实的和准确的。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2.本估价报告中的分析、意见和结论是我们自已独立、客观、公正的专业分析、意见和结论,但受到本估价报告中已说明的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
3.我们与本估价报告中的估价对象没有现实或潜在的利益关系,与估价委托人及估价利害关系人没有利害关系,也对估价对象、估价委托人及估价利害关系人没有偏见。
4.我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2015)、《房地产估价基本术语标准》(GB/T50899-2013)等有关房地产估价标准的规定开展估价工作,进行分析,形成意见和结论,撰写本估价报告。
5.房地产估价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合法原则、价值时点原则、替代原则、最高最佳利用原则。
6.估价人员郭淼、张磊于2025年12月23日对本估价报告中的估价对象进行了实地查勘,并对查勘的客观性、真实性、公正性承担责任,但我们对估价对象的现场查勘仅限于其外观和使用状况,对被掩盖、未暴露及难以接触到的内部结构部分,并未进行查勘,而是依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进行估价。除非另有协议,我们不承担对估价对象建筑结构质量进行调查的责任。
7.本估价报告依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相关资料,估价委托人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因资料失实造成估价结果有误的,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8.本报告确认的估价结果是反映估价对象在本次估价目的下,根据国家、地方现行政策规定,按房地产估价程序和公认的估价方法确定的现行价格。我方对本报告所选用的估价方法及其应用负责,对估价委托人所提供的基础资料下计算推断得出的估价结果在其有效期内的合理性和保密
性承担义务。
9.本报告书供委托方按报告确定的估价目的正常使用。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和估价行业管理机构审查,未经本估价机构允许,不得将本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提供给除上述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也不得见诸于公开媒体。
10.本次估价过程中,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未寻求相关专家或单位提供专业帮助,也没有依据相关专业意见。
11.参加本次估价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姓名 注册号 签名 签名日期
郭淼 3220210178 2025年12月29日
张磊 3220210127 2025年12月29日
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
一、一般假设
1.估价委托人提供了估价对象的土地《不动产权证书》、《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资料,估价对象的权属、建筑面积、用途、房屋性质等基础数据依据上述资料。经估价人员实地查勘核对,以上资料登记的实体状况与实际基本一致,本估价机构无理由怀疑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估价委托人应对其提供的房地产估价所必需的情况和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2.在本次估价的价值时点,经估价人员实地查勘,估价对象房地产基本可安全使用,未见房屋有重大质量缺陷和安全隐患,也未见受明显环境污染。故无理由怀疑估价对象存在安全隐患且无相应的专业机构进行鉴定、检测的情况下,假定估价对象能正常使用,否则估价对象房地产价值将受到贬损,如有必要应聘请相关专业机构进行鉴定、检测。
3.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允许本项目的房地产在市场上公开交易;本估价结果假设交易双方均有合理的洽谈时间,对目前的市场有充分的了解,以公平交易方式在价值时点自愿进行交易。
4.本次估价假定评估对象不存在欠缴税金及相关费用
二、未定事项假设
本次估价无未定事项假设。
三、背离事实假设
本次估价对象已经领取了土地《不动产权证书》、《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估价对象房屋尚未领取《不动产权证书》,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评估明细确认表,本次估价假设其可正常办理不动产证书
本次估价未考虑设置的他项权及限制状况对委估房地产价值的影响,结合委托方提供的委托评估材料和实地查勘等情况,本次估价未考虑租赁权对委估房地产价值的影响。
四、不相一致假设
本次估价无不相一致假设。
五、依据不足假设
本次估价无依据不足假设。
六、估价报告使用限制条件
1.本项目价值时点为现场查勘之日:2025年12月23日。
2.本报告估价结果自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2月28日一年内有效,超出上述期限,除另行声明或另有政策规定之外,估价结果失效。
3.本报告必须完整使用方为有效,对仅使用报告中的部分内容所导致的有关损失,受托估价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未经估价机构书面同意,本估价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及任何参考资料均不允许在任何公开发表的文件、公告或声明中引用,亦不得以其他任何方式公开发表,报告解释权为本估价机构所有。
5.本估价结果的有效性受到本报告规定的价值时点、估价目的、估价结果有效期、估价对象内容和范围,以及估价假设条件等估价要素的约束和限制,本估价结果的使用也受到本报告及附件中的相关解释、说明的约束和限制。
6.价值时点之后,估价报告有效期内估价对象的质量及价格标准发生变化,并对估价对象价值产生明显影响时不能直接适用本估价结论。
7.本估价报告反映估价对象在本次估价目的下,根据国家、地方现行政策规定,按公认的房地产估价程序和估价方法确定的现行价格,不考虑该房地产到市场变现时因特殊的变现方式和价格折扣而引起的价格变化;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当前述条件在估价结果有效期内发生明显变动时,上述结果在未作相应修正的情况下不再生效。
8.本估价报告和估价结果仅按报告中已说明的估价目的提供给估价委托人使用。若改变估价目的及使用条件使用,需向估价机构书面咨询且由估价机构做出相应调整甚至重新估价后方可使用。
房地产估价结果报告
华盛兴伟估〔2025〕第0057号
一、估价委托人
委托人:山东铁路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二、房地产估价机构
机构名称:华盛兴伟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南京)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季永蔚
住所: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67号A2215室
备案等级:壹级
证书编号:苏建房估备(壹)南京00032
电话:025-83202362
传真:025-57714157
三、估价目的
因委托人与河北荣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生以房抵债的经济行为,为委托人了解估价对象在价值时点的市场价值提供参考依据。
四、估价对象
(一)估价对象基本状况
1.财产范围: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荣盛中心负一层、2层及3层部分商业和27、28层部分办公不动产。
2.名称: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荣盛中心负一层、2层及3层部分商业和27、28层部分办公不动产市场价值评估项目。
3.坐落:石家庄市长安区和平东路209号。
4.规模:房屋总建筑面积为7269.45m2,其中负一层商业建筑面积为3212.07m2,2层商业建筑面积为80.9m2,3层商业建筑面积为917.68m2,27层办公建筑面积为2264.07m2,28层办公建筑面积为794.73m2
5.用途:房屋用途负一层、2层及3层为商业,27、28层为办公;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和城镇住宅用地。
6.权属:权利人为河北荣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估价对象权益状况
1.估价对象权益状况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估价对象权利人为河北荣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坐落为育才街北延以东、光华路以南、体育北街以西、和平路以北,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其他商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面积共用宗地面积26586.06m,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期限其他商服用地为2016年07月25日起2056年07月24日止,城镇住宅用地为2016年07月25日起2086年07月24日止。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估价对象权利人为河北荣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坐落为石家庄市长安区和平东路209号。
(三)估价对象区位状况
1.地理位置
石家庄是河北省省会,地处京畿重地、燕赵故里,东临渤海、西依太行、北望京津、南接中原,素有“南北通衢、燕晋咽喉”之称,是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以及中国国际数字经济博览会永久举办地。市域面积1.58万平方公里,现辖8区、11县、3市和1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1个自由贸易试验片区、1个国家级综合保税区,常住人口1123.35万人。
估价对象位于石家庄市长安区和平东路209号,估价对象所在区域东至体育北大街,南至和平路,西至育才街,北至国棉路。
2.交通条件
估价对象临新华路、健民路,附近100米内有1环1路、1环1路、40路、10路、77路等公共交通,距离最近地铁站1.3KM,无交通管制,通达程度较好。
3.商业繁华程度
估价对象附近建筑以住宅小区、办公楼、商业为主,商务集聚性较好,商业繁华程度较好。
4.周围环境状况
估价对象所在区域空气局部受污染、靠近马路,白天晚上均有噪音影响;自然环境较好,附近有少量绿地绿化,卫生环境较好;居民文化程度
较好,生活方式较现代,收入水平较好,治安状况较好。
5.外部配套设施状况
估价对象所在区域内基础设施配套齐全,供电、供水、排水、宽带、有线电视、通讯、通气等设施完备。附近小区有和平路舒心家园、荣盛华府、冠城小区等;银行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谈北路营业所)、中国光大银行(冠诚苑社区支行)、中信银行(体育北大街支行)等;周边超市、菜场、餐馆、宾馆、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较好。
(四)估价对象实物状况
1.土地实物状况
估价对象所在区域四至为:东至体育北大街,南至和平路,西至育才街,北至国棉路。估价对象所在宗地地势较平坦,形状较规则。所在宗地基础设施完善,于价值时点,宗地红线内已完成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气及土地平整“六通一平”的开发水平。
2.建筑物实物状况
估价对象所在层数为负1层、2层、3层以及第27、28层,房屋总建筑面积为房屋总建筑面积为7269.45m2,其中负一层商业建筑面积为3212.07m2,2层商业建筑面积为80.9m2,3层商业建筑面积为917.68m2,27层办公建筑面积为2264.07m2,28层办公建筑面积为794.73m2。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估价对象在价值时点为毛坯状态。估价对象入户水、电等配套设施齐全。
五、价值时点
本项目价值时点为现场查勘之日:2025年12月23日。
六、价值类型
根据《房地产估价规范》《房地产估价基本术语标准》等技术标准和本次估价的具体要求,本报告确定的估价对象房地产的价值为该房地产在价值时点的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过去称为公开市场价值,是估价中最基本、最重要、最常用的一种价值类型,其主要假设条件有五个:一是适当营销,即估价对象以适当的方式在市场上进行了展示,展示的时间长度可能随着市场状况而变化,但足以使估价对象引起一定数量的潜在买者的注意。二是熟悉情况,
市场价值评估项目估价报告
即买方和卖方都了解估价对象并熟悉市场行情,买方不是盲目地购买,卖方不是盲目地出售。三是谨慎行事,即买方和卖方都是冷静、理性、谨慎的,没有感情用事。四是不受强迫,即买方和卖方都是出于自发需要进行估价对象交易的,买方不是急于购买(不是非买不可),卖方不是急于出售(不是非卖不可),同时买方不是被迫地从特定的卖方那里购买估价对象,卖方不是被迫地将估价对象卖给特定的买方。五是公平交易,即买方和卖方都是出于自已利益的需要进行估价对象交易的,没有诸如亲友之间、母子公司之间、业主与租户之间等特殊或特别的关系,不是关联交易。
七、估价原则
本次估价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合法原则、价值时点原则、替代原则、最高最佳利用原则。
1.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原则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原则,评估价值应为对各方估价利害关系人均是公平合理的价值或价格。
2.遵循合法原则
遵循合法原则,评估价值应为在依法判定的估价对象状况下的价值或价格。
3.遵循价值时点原则
遵循价值时点原则,评估价值应为在根据估价目的确定的某一特定时间的价值或价格。
4.遵循替代原则
遵循替代原则,评估价值与估价对象的类似房地产在同等条件下的价值或价格偏差应在合理范围内。
5.遵循最高最佳利用原则
遵循最高最佳利用原则,评估价值应为在估价对象最高最佳利用状况下的价值或价格。
八、估价依据
1.《估价委托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7.《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2015);
8.《房地产估价基本术语标准》(GB/T50899-2013);
9.估价对象的土地《不动产权证书》、《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资料
10.估价机构对估价对象的现场查勘、市场调查及估价机构认为需要收集和所能收集到的资料。
九、估价方法
房地产估价方法通常有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等。比较法适用于市场发达、交易活跃、具有充足的替代性的房地产的估价;收益法适用于具有现实收益或潜在收益的房地产估价;假设开发法适用于具有投资开发或有开发潜力的房地产估价;成本法适用于评估可独立开发建设的整体房地产的价值和价格。
本次估价的估价人员在认真分析所掌握的资料并进行实地查勘和对邻近地区的市场调查之后,根据估价对象的特点,选用比较法和收益法作为本次评估的基本方法,综合分析得出估价对象的评估价值。
比较法是指选取一定数量的可比实例,将他们与估价对象进行比较,根据其间的差异对可比实例成交价格进行处理后得到估价对象价值或价格的方法。
具体步骤:
(1)收集交易实例→(2)选取可比案例→(3)建立比较基础→(4)进行交易情况修正→(5)进行市场状况调整→(6)进行房地产状况调整(区位状况调整、实物状况调整、权益状况调整)→(7)计算比较价值。
比较法计算公式为:
估价对象比较价值=可比实例成交价格×交易情况修正系数×市场状况调整系数×房地产状况调整系数
收益法是预测估价对象的未来收益,利用报酬率或资本化率、收益乘
数将未来收益转换为价值得到估价对象价值或价格的方法。
具体步骤:1.选择具体估价路径;2.测算收益期或持有期;3.测算未来收益;4.确定报酬率或资本化率、收益乘数;5.计算收益价值。
其公式为:
V=- A ×[1-( -)nY-g
V一评估值;A-房地产净收益;Y-报酬率;n-收益年限;g-净收益年增长率。
十、估价结果
本公司估价人员根据估价目的,按照严谨的估价程序,依据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2015)、《房地产估价基本术语标准》(GB/T50899-2013)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过实地查勘与市场调查,选用比较法和收益法,结合估价经验和对影响房地产价值因素的分析、测算,经我公司评估确认,估价对象在价值时点2025年12月23日的市场价值为8897.38万元(取整至百位),大写人民币捌仟捌佰玖拾柒万叁仟捌佰元整,具体如下表所示:
估价结果一览表
序号 房屋坐落 门号 权利人 面积(m2) 评估单价(元/m2) 评估总价(万元) 备注
1 石家庄市长安区和平东路209号负-层 -149 河北荣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196.40 13229.49 2905.73
2 -132 127.07 13925.78 176.95
3 -157 59.26 14622.06 86.65
4 -160 74.68 14622.06 109.2
5 -161 73.61 14622.06 107.63
6 -162 215.28 13925.78 299.79
7 -177 78.43 14622.06 114.68
8 -178 105.02 13925.78 146.25
9 -1123 131.52 13925.78 183.15
10 -1128 150.80 13925.78 210
11 215 80.90 15535.94 125.69
12 309 124.52 14796.14 184.24
13 332 793.16 14796.14 1173.57
14 1-2706 73.58 10161.56 74.77
华盛兴伟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南京)有限公司
市场价值评估项目估价报告
估价结果一览表
序号 房屋坐落 门号 权利人 面积(m2) 评估单价(元/m2) 评估总价(万元) 备注
15 石家庄市长安区和平东路209号第27层 1-2707 河北荣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3.58 10161.56 74.77
16 1-2708 73.58 10161.56 74.77
17 1-2709 160.99 10161.56 163.59
18 1-2710 97.68 10161.56 99.26
19 1-2711 100.80 10161.56 102.43
20 1-2712 100.80 10161.56 102.43
21 1-2713 100.80 10161.56 102.43
22 1-2714 97.68 10161.56 99.26
23 1-2715 79.34 10161.56 80.62
24 1-2716 78.50 10161.56 79.77
25 1-2717 73.58 10161.56 74.77
26 1-2718 73.58 10161.56 74.77
27 1-2719 73.58 10161.56 74.77
28 1-2720 73.58 10161.56 74.77
29 1-2721 73.58 10161.56 74.77
30 1-2722 73.58 10161.56 74.77
31 1-2723 73.58 10161.56 74.77
32 1-2724 73.58 10161.56 74.77
33 1-2725 160.99 10161.56 163.59
34 1-2726 83.05 10161.56 84.39
35 1-2727 82.30 10161.56 83.63
36 1-2728 82.30 10161.56 83.63
37 1-2729 82.30 10161.56 83.63
38 1-2730 73.58 10161.56 74.77
39 石家庄市长安区和平东路209号第28层 1-2822 河北荣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3.58 10669.64 78.51
40 1-2823 73.58 10669.64 78.51
41 1-2824 73.58 10669.64 78.51
42 1-2825 160.99 10669.64 171.77
43 1-2826 83.05 10669.64 88.61
44 1-2827 82.30 10669.64 87.81
45 1-2828 82.30 10669.64 87.81
46 1-2829 82.30 10669.64 87.81
47 1-2830 83.05 10669.64 88.61
合计 8897.38
十一、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姓名 注册号 签名 签名日期
郭淼 3220210178 2025年12月29日
张磊 3220210127 2025年12月29日
十二、实地查勘期
本次估价实地查勘期为2025年12月23日起至2025年12月23日止。
十三、估价作业期
本次估价作业日期为2025年2025年12月23日起至2025年12月29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