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8证券简称:北纬科技编号:2026-020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26层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傅乐民先生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5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326人,代表股份145318896股,
1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968%。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东会现场出席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1367194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584%。
2、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的股东319人,代表股份85994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84%。
3、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共321人,代表股份88874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99%。(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47492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80%;反对30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19%;弃权26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1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0%。
同意股占比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317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909%;反对30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56%;弃权26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435%。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2025年度述职。
(二)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447522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的99.6101%;反对30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99%;弃权26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1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0%。
同意股占比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320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247%;反对30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318%;弃权26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435%。
(三)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447469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65%;反对35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43%;弃权21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44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3%。
同意股占比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315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651%;反对35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944%;弃权21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405%。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043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5165%;反对36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412%;
弃权26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23%。
同意股占比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股东傅乐民、许建国、刘宁已回避表决。
3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260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451%;反对36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09%;弃权26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840%。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47380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03%;反对3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74%;弃权26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24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3%。
同意股占比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306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649%;反对3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45%;弃权26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806%。
(六)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28560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30%;反对30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23%;弃权26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24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47%。
同意股占比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2/3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以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030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786%;反对30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409%;弃权26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0804%。
(七)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47339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75%;反对31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70%;弃权2696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24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6%。
同意股占比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2/3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302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179%;反对31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477%;弃权2696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344%。
(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45167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80%;反对32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40%;弃权47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24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80%。
同意股占比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2/3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085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749%;反对32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625%;弃权47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626%。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45369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19%;反对30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2099%;弃权47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24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82%。
同意股占比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2/3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105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022%;反对30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318%;弃权47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660%。
(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4494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24%;反对35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9%;弃权4660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24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07%。
同意股占比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062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186%;反对35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72%;弃权4660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443%。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45456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79%;反对30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99%;弃权46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24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22%。
同意股占比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6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114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3001%;反对30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318%;弃权46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681%。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45394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37%;反对30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99%;弃权47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60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65%。
同意股占比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2/3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108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303%;反对30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318%;弃权47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379%。
(十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选举第九届董事会3名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任期为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3.01选举傅乐民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14358614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为71546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50%。
表决结果:当选。
713.02选举刘宁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14358704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为71555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51%。
表决结果:当选。
13.03选举刘平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14358809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为71566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53%。
表决结果:当选。
(十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选举第九届董事会2名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任期为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4.01选举胡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14360563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为71741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72%。
表决结果:当选。
14.02选举李雪松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14360563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2%。
8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为7174168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72%。
表决结果:当选。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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