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2024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个人基本情况董南雁,男,汉族,1978年生,中共党员,博士。曾任煤炭科学研究院西安研究院会计,现任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与财务系教师,副教授,博士生导师。现兼任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煤业新型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星展测
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独立董事。2023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4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会议,6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独立董本报告期应参现场出以通讯方式委托出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事姓名加董事会次数席次数参加次数席次数次数亲自参加会议董南雁95400否独立董事出席股东大会情况独立董本报告期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出席次数事姓名董南雁66
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事前进行了认真地研究审议,积极与公司进行沟通,在充分了解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做出判断,严谨地行使表决权。2024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日常工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应出席并实际出席6次会议,
审议了相关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发表的序号会议届次时间事项意见类型
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1月审议《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
1第一次独立董同意
29日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事专门会议第八届董事会审议《关于对参股公司西安西部新
2024年7月
2第二次独立董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同意
18日事专门会议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
2024年8月
3第三次独立董审议《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同意
29日
事专门会议
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10审议《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
4第四次独立董同意月29日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事专门会议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西安诺博尔
第八届董事会稀贵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终止
2024年12
5第五次独立董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同意
月18日事专门会议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12审议《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
6第六次独立董同意月30日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事专门会议
(三)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日常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本人应出席并实际出席5次会议,并审议
了相关议案,具体情况如下:序号会议届次会议时间事项审议《2023年度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与治理层的沟通函》《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
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
12024年3月28日员会第一次会议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公司审计合规部2023年度工作总结》《公司审计合规部2024年度工作计划》,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年报审计情况的汇报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
22024年4月29日
员会第二次会议告》
审议《公司2024半年度财务报告》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公司关于启动选聘审计机构的议
32024年8月27日员会第三次会议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竞争性磋商文件》审议《关于选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的议案》《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
42024年10月29日员会第四次会议告》《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
52024年12月6日审议《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计划》
员会第五次会议
2.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年度,提名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本人应出席并实际出席2次会议,审议了
相关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会议时间事项2024年董事会提名委审议《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
12024年6月28日
员会第一次会议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024年董事会提名委审议《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
22024年7月18日
员会第二次会议会的议案》(四)定期报告编制与审计情况
2024年,本人认真关注了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认真监督公司财务制度、内控制
度的完整性和有效执行,同时也与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等方面事项进行了沟通,参与讨论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年报审计计划,对相关审计工作进行沟通和提出意见与建议。对年审注册会计师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沟通,确保公司能够准确、完整和及时地披露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多次通过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以及现场走访等
方式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全年现场工作时间15天。本人也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和现场考察相结合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外担保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与交流,为本人的履职提供了充分的保障。
(六)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重点关注公司重大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1.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财
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了核查和监督。
2.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能够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3.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的信息披露进行及时、有效地监督和核查,
保证2024年度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4.在公司2024年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为了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参加了2024年度年报沟通会,了解了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本人审议了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调整,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等相关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认为,2024年公司对关联交易进行的预计、调整等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目的均为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关联交易的交易双方遵循了公平、
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公允的市场定价规则;关联交易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利益、广大公众投资者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与关联交易相关的决策是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做出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定期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本人任职期间,主动了解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工作开展情况,促进公司规范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能够严格按照信息披露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各项重大信息。
公司审议通过并披露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对报告期发生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重大方面进行有效的控制,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比较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本人审议了《公司关于启动选聘审计机构的议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竞争性磋商文件》《关于选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对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在相关资格、履职能力方面进行了评估和审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同意公司选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提名1名非独立董事,聘任1名高级管理人员,本人对上述议案均投出赞成票。相关人员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决策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报告期内,本人审议了《2023年度考核方案》,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决策符合公司相关制度及实际情况。
(五)现金分红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审议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2024年度中期分红方案,本人认为,公司制定和实施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和2024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状况和股东、投资者合理回报需求,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4年度,本人在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
审议董事会及任职各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制
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电子邮箱:dongny@xjtu.edu.cn
独立董事:董南雁
2025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