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0证券简称:正泰电源公告编号:2026-026
江苏正泰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5月20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0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思贤路 3255 号正泰科沁苑 3号楼 A 栋 4 楼会
议室一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江苏正泰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陆川先生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1《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正泰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234人,代表公司股份
1821789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483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793118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889%;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225人,代表股份28671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45%。
2、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公司董事会就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相关情况向股东会作出说明。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20425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51%;反对12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7%;
弃权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2036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17%;反对12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7%;
弃权1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7%。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2037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25%;反对12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7%;
2弃权1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8%。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2035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14%;反对12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7%;
弃权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67711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289%;反对12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53%;弃权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57%。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2027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70%;反对12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7%;
弃权2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67631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132%;反对12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53%;弃权2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14%。
(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20278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71%;反对12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8%;
弃权2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2%。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67632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147%;反对12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42%;弃权2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11%。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表决结果:同意182031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90%;反对12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7%;
弃权2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4%。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67667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653%;反对12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53%;弃权2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94%。
(八)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2067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7%;反对9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3%;
弃权1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9%。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68027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860%;反对9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23%;弃权1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8%。
(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17229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97%;反对42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14%;
弃权3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9%。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64583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050%;反对42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960%;弃权3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90%。
(十)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为其控股公司代为开具保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1738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82%;反对38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91%;
弃权5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7%。
4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64738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292%;反对38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088%;弃权5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2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2033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01%;反对12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7%;
弃权1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2%。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67688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957%;反对12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53%;弃权1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90%。
(十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陆川先生、陈国良先生、南尔先生、周承军先生、
朱庆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2.01选举陆川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8155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74%。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62901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728%。
陆川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2选举陈国良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81554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73%。
5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62900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714%。
陈国良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3选举南尔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815546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73%。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62899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700%。
南尔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4选举周承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815552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76%。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62905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787%。
周承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5选举朱庆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815546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73%。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62899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701%。
朱庆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十三)《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沈福鑫先生、钟刚先生、黄惠琴女士为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613.01选举沈福鑫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815562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82%。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62916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945%。
沈福鑫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02选举钟刚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815545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73%。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62899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699%。
钟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03选举黄惠琴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81554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73%。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62900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714%。
黄惠琴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指派王伟、王恺两位律师进行现场见
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7(一)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正泰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正泰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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