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0证券简称:通润装备公告编号:2025-044
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0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5年9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思贤路 3255 号正泰科沁苑 3号楼 A 栋 4 楼会
议室一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总经理周承军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1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133人,代表公司股份
1593273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863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583795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6026%;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26人,代表股份9478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09%。
2、公司董事、部分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89612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92%;反对26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35%;弃权1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3%。
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230018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17%;反对26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84%;弃权1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8%。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
2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88956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90%;反对39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81%;弃权3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8%。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229362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526%;反对39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16%;弃权3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8%。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88773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76%;反对36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08%;弃权8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7%。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88759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67%;反对42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59%;弃权2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4%。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89510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38%;反对36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08%;弃权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88986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09%;反对39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00%;弃权3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1%。
3(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88992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13%;反对38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45%;弃权3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2%。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22945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98%;反对16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59%;弃权3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3%。
关联股东常熟市千斤顶厂已回避表决。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231652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26%;反对16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22%;弃权3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2%。
(九)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为其全资公司代为开具保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88774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76%;反对4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62%;弃权4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2%。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22918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747%;反对4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68%;弃权4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8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指派王伟、苗晨两位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4四、备查文件
(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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