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作为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章程》等有关规定,对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审核,发表
审核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的审核意见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温州盎泰电源系统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温州盎泰电源系统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度累计实现的业绩金额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累积业绩承诺完成率为91.06%。根据《重大资产购买协议》约定,相关主体应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需要补偿现金3909.95万元、上海绰峰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需要补偿现金139.45万元、上海挚者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需要补偿现金446.25万元。本次业绩补偿方案符合《重大资产购买协议》相关约定,遵守公平、公正、合理原则,能够充分保障公司利益,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二、对《关于正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公司出具的《关于正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全
面、真实地反映了正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财务公司”)的内部
控制、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其结论客观、公正。正泰财务公司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等措施都受到监管机构的严格监管,与公司之间的金融业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应
1按规定回避表决。
三、对《关于与正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持续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审核意见公司与正泰财务公司发生金融业务持续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是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做出的,预计范围合理,有利于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及各项业务的发展。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并请公司董事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对《关于2025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本次2025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需要,程序合规,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沈福鑫、钟刚、黄惠琴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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