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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星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14 00:00 查看全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北斗星通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国军联系电话:010-60834396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希婧联系电话:010-60834396

一、保荐工作概述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是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是,根据《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华内字【2025】0011000040号),公司有效执行了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每月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变动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是露文件一致

1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经保荐人现场检查:

1、公司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主要原因系发行人特种芯片及信息装备业务受到项目延期及

项目取消、导航产品业务中的国际代理业务受到国产化替代影响等所致。保荐人提请公司管理层关注业绩下滑的情况及导致业绩下滑的因素,并积极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加以改善,督促上市公司及时披露相关信息以及提醒公司积极改善经营成果,以切实回报全体股东。

2、2024年度,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存在进度较为缓慢情形,且受内外部环境和业务发展的变化,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存在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募投项目等情形。保荐机构提请公司关注募集资金使用和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做好募投项目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充分地揭示相关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18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无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

2告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不适用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次

(2)培训日期2024年12月13日(3)培训的主要内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则要求,并结合近期监管形势,向发行人及相关人员讲解了近期国家多部门协同配合支持资本

市场的情况,介绍了近期资本市场关于并购重组和市值管理相关的政策落地情况,结合典型违规案例分析和讨论了上市公司在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方面的合规运作注意要点。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保荐人查阅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投资者关

系登记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网站披露不适用信息,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文件,内幕信息管理和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信息披露

3管理制度,会计师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

审计报告,检索公司舆情报道,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2.公司内部制度的保荐人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内部制度文件,查

建立和执行阅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文件,对公司不适用

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3.“三会”运作保荐人查阅了公司最新章程、三会议事规则

及会议材料、信息披露文件,对高级管理人不适用

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三会”运作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4.控股股东及实际保荐人查阅了公司股东名册、持股比例、最

控制人变动新公司章程、三会文件、信息披露文件,未不适用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

使用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和募集资金

使用明细账,并对大额募集资金支付进行凭证抽查,查阅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文件和决策程序文件,实地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场,了解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使用进度,不适用取得上市公司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6.关联交易保荐人查阅了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制度,取

不适用

得了关联交易明细,查阅了决策程序和信息

4披露材料,未发现公司在关联交易方面存在

重大问题

7.对外担保保荐人查阅了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制度,取

得了对外担保明细,查阅了决策程序和信息不适用

披露材料,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对外担保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8.收购、出售资产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内部制度,了解资产购买、出售情况,查阅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材料,不适用

未发现公司在购买、出售资产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9.其他业务类别重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相关制度,取得了相关业要事项(包括对外投务协议、交易明细等,查阅了决策程序和信资、风险投资、委托不适用

息披露材料,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理财、财务资助、套发现公司在上述业务方面存在重大问题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

积极配合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工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不适用作,提供了必要的协助荐工作的情况11.其他(包括经营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保荐人取得了发行人环境、业务发展、财利润-3.50亿元,同比下降316.98%;扣除非关于业绩波动的说明,务状况、管理状况、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获取并复核了特种芯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润为-4.17亿元,同比下降14.87%。业绩变动片及信息装备业务对大变化情况)的主要原因是:(1)2023年度出售北斗智联净利润影响的测算。同科技有限公司15%的股权实现投资收益4.4时,通过获取并复核存亿元,投资收益同比下降约3.9亿元;(2)货减值损失明细、审批特种芯片及信息装备业务受项目延期及项目记录和发行人说明,应取消等影响,归母净利润较上年降低约1.1亿收账款组合计提和单

元。(3)导航产品业务中的国际代理业务由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明

于受国产化替代影响,归母净利润较上年降细,商誉减值评估报告

5低约0.3亿元。并复核商誉减值测试

过程等对资产减值进行了核查。

保荐人已提请公司管理层关注业绩下滑的情况及导致业绩下滑的因素,并积极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加以改善,同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是否履行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承诺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是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1、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我公司作为

券交易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保荐人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的具

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体情况如下:1、2024年1月5日,中国证监会对我公司情况出具《关于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上述监管措施认定:我公司保荐的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项目,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当年即亏损、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七十条规定,中国证监会对我公司采取警示函监管措施。我公司在收到上述监管函件后

6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进行整改,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内部追责,要求投行项目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保荐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引以为戒,不断提高风险意识。

2、2024年4月3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我公司出具《关于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上述监管措施认定:我公司担任方大智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保荐人,在尽职调查过程中,未按照《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第七十条以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4号》4-11等执业规范要求,对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充分核查,导致招股说明书遗漏披露关联交易相关信息。在核查工作底稿已有记录的情况下,中信证券未充分关注并执行进一步的核查程序,在深交所问询后仍未审慎核查,发表的核查意见不准确。

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

七条、第三十八条相关规定。我公司在收到上述监管函件后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进行整改,提交了书面整改报告,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内部追责。同时,要求投行项目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保荐业务执

业规范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保荐职责,切实提高执业质量,保证招股说明书和出具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

3、2024年5月7日,中国证监会对我公司出具《关于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秦国安、李天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上述监管措施认定:我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在保荐江苏博涛智能热工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履行相关职责,对发行人存在内部控制制度未有效执行、财务会计核算不准确等问题的核查工作不到位。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我公司在

7收到上述监管函件后高度重视,及时进行整改,加强保荐

代表人的管理,督促各保荐代表人勤勉尽责履行相关职责,扎实推进项目,提高执业质量和风险意识。

4、2024年5月8日,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对我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出具《关于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凌鹏、浦瑞航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上述监管措施认定:我公司作为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机构,在持续督导履职过程中存在对贸易业务客户和供应商之间

的关联关系核查不充分、对贸易业务真实性核查不充分、对业务单据审核中未关注到运输合同与计量报告对应的

船运公司存在明显差异、对业务单据审核中未关注到销售合同和租船合同约定的装货港存在明显异常等违规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第六项的规定,保荐代表人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我公司在收到上述监管函件后高度重视,及时进行整改,加强保荐代表人的管理,督促各保荐代表人勤勉尽责履行相关职责,扎实推进项目,提高执业质量和风险意识。

5、2024年8月5日,中国证监会贵州监管局对我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出具《关于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陈健健、赵倩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上述函件认定,我公司保荐的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达科技”)于2023年3月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且选取的上市标准含净利润标准。安达科技2024年4月29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安达科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润为-63392.83万元,上市当年即亏损。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公司在知

8悉上述监管函件后高度重视,及时进行整改,加强保荐代

表人的管理,督促各保荐代表人勤勉尽责履行相关职责,扎实推进项目,提高执业质量和风险意识。

6、2024年11月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我公司出具《关于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上述监管措施认定:我公司在担任深圳市皓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保荐人的过程中,对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认定和控制权稳定性的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未督促发行人准确、完整披露控股股东的重大股权转让情况。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我公司在收到上述监管函件后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进行整改,提交了书面整改报告,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内部追责。同时,要求投行项目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保荐业务执业规范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保荐职责,切实提高执业质量,保证招股说明书和出具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

7、2024年11月22日,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对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措施的决定》。

上述函件认为,我公司及子公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在履行持续督导义务等方面存在不足的情况,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公司在知悉上述监管函件后高度重视,及时进行整改,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并按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加强内部控制,督促投行业务人员勤勉尽责履行相关职责,提高风险意识。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无9(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国军王希婧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1日

免责声明:本页所载内容来旨在分享更多信息,不代表九方智投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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