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
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秉持勤勉尽责的态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切实履行各项职责。现将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结果及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责的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时间:2011年1月2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杨志国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由我国
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截至 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70家,是国内最具综合实力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二、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严格遵循《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约定,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相关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度报告的整体工作安排,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实施了审计程序,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专项说明,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出具了鉴证意见。在审计工作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审计成员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恪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
审计结果表明:我们审计了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报喜鸟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基于上述审计工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此外,针对募集资金的审计结果显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如实反映了报喜鸟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
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对审
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
机构的要求,同意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续聘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度》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一)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同时,会议对《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审议。
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执业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以及
过往审计工作表现和执业质量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审查与评估,认为该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与专业水平,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相关要求。据此,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年1月20日,审计委员会成员以现场方式听取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总体审计方案和审计策略、
审计范围、审计方法等相关汇报。会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年报审计关键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并确定相关工作的具体安排和时间计划。
(三)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
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