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主要条款修订如下:
序号原公司章程条款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八条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为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
1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
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第一百三十八条公司设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第一百三十八条公司设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任或解聘。解聘。
2公司设副经理3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经理3-8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董事会选聘高级管理人员时,党委可以直接公司董事会选聘高级管理人员时,党委可以直接向向经理推荐提名人选;也可以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经理推荐提名人选;也可以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提出提出意见。意见。
第一百三十二条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为不第一百三十二条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为不在公
3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2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一百三十四条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第一百三十四条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者召集人认为有必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者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可以召开临时会议。审计委员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前三天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以邮件、传真或者电话方式通知全体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
审计委员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审计委员会成员的4过半数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由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召集和主持,
召集人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审计委员审计委员会决议的表决,应当一人一票。
会成员共同推荐一名成员召集和主持。
审计委员会决议应当按规定制作会议记录,出席审计委员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过会议的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半数通过。
审计委员会决议的表决,应当一人一票。审计委员会决议应当按规定制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须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为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工商部门的具体审核要求对上述
内容进行调整,按照工商部门的最终核准意见,办理工商备案变更的全部事宜。
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