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较好地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张永涛先生:1959年出生,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采矿工程专业本科学历。1984年9月—1991年3月任冶金部黄金管理局干部处综合计划处科员、主任科员,1991年4月任国家黄金管理局综合计划处副处长,1993年6月任冶金部黄金管理局、国家经贸委黄金管理局规划科技处副处长、处长,1999年3月任金翔实业发展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00年9月任中国黄金学会副理事长,2001年10月任中国黄金协会党支部书记、副秘书长,2007年4月任中国黄金协会党支部书记、副会长,2016年7月任中国黄金协会党支部书记、副会长兼秘书长,2017年12月任中国黄金协会党委副书记、副会长兼秘书长,2020年6月底已经办理退休手续(开始领社保),2022年10月任中国黄金协会党委书记、副会长兼秘书长,2025年8月底离岗。
本人自2025年10月27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2月27日离任。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独立性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独立董事是否连续本报告期现场出席以通讯方委托出席姓名缺席董事两次未亲出席股东应参加董董事会次式参加董董事会次会次数自参加董大会次数事会次数数事会次数数事会会议张永涛11000否0
本人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七
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
本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委员会工作细则,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切实履行委员会成员的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
审阅2025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内审工作汇报等深入了解公司内控建设情况,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阅读公司
公告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实时关注行业形势及
外部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信息披露,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充
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同时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现场工作时间达到2天,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予以积极配合,定
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相关备查资料,对于本人在审阅相关议案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予以重视并采纳。
(七)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没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义务,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各项议案,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张永涛
2026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