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0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至 5%以下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南昌新振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南昌新振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振邦”)持有公司股份 46250807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994%,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3、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预披露的减
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与比例均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与比例,不存在违规情形。
4、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邦科技”或“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新振邦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9250162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振邦已减持公司股份 87491927 股。
2026 年 9 月 8 日,公司收到新振邦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新振邦已于2026年 9月 4日起至 2026年 9月 8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合计减
持 874919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458420%。本次权益变动后,新振邦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6250807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降至 4.9999994%,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南昌新振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 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二路 18 号创业园创业大厦 K512 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6 年 9 月 4 日至 2026 年 9月 8 日
基于自身资金需要,2026 年 9 月 4日至 2026 年 9 月 8 日期间,新振邦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 87491927 股,减持股数达到公司总股本的权益变动过程
0.9458420%,持股比例由占公司总股本的 5.9458414%下降至 4.9999994%。
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股票简称 正邦科技 股票代码 002157
变动方向 上升□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股 87491927 0.9458420
合计 87491927 0.9458420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多选)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源(不适用)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5000 5.9458414% 46250.8073 4.999999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5000 5.9458414% 46250.8073 4.9999994%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否□公司于 2026年 5月 2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新振邦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
日起 15个交易日之后的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92501625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1%),若此期向、计划 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本次减持与已披露的减持意向及减持计划一致,未违反相关承诺。截至本公告日,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
是□否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是□否
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是□否□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7.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持续
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新振邦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新振邦)》。
4.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5.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振邦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
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