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保持了专业性和独立性,工作勤勉尽责,按时完成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审计意见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其他
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独立执行审计工作。在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就其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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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及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年度重点审计领域、风险判断和审计意见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此外,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还对2025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出具了专项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专业团队配置、审计方案制定与执行、审计质量管理机制、信息安
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方面的履职表现均符合相应要求。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意见经评估,公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计行为规范有序,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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