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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钟精机: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6 00:00 查看全文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58证券简称:汉钟精机公告编号:2025-007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5]100Z2035 号”《审计报告》,公司合并报表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62593975.1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348654758.05元,扣除支付2023年度股东现金分红310140000.61元,扣除提取盈余公积64648361.05元,期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836460371.54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764164031.08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1764164031.08进行分配。

根据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经营发展战略,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当前总股本5347241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股份派发现金股利5.8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10140000.6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

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敬请投资者注意分配总额存在由于总股本变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

1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现金分红方案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310140000.62310140000.61235278621.16

回购注销总额(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862593975.15865028182.89644376041.26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2836460371.54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1764164031.08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855558622.3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790666066.4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否风险警示情形公司202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855558622.39元,占最近三年(2022-2024年度)平均净利润的108.21%,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九)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及未来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

及资金需求等情况,以及公司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在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战略前提下,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投资者共同分享公司经营成果。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的拟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

(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则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

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为1099766037.24元、1190494119.56元,分别占其总资产的

16.70%、19.72%,均低于50%。

2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四、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及未来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

及资金需求等情况,以及公司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股东回报规划等因素。在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战略前提下,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投资者共同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经营需要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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