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9证券简称:三特索道公告编号:2025-14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和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7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7日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7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山一路特1号光谷
软件园 D1 栋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会议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28日(星期一)。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爱强先生因公出差请假无法出席,公
1司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王栎栎先生主持。
7、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3人,代表股份3810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922%。
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37314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45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1人,代表股份
791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64%。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1人,代表股份791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64%。
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1人,代表股份
791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64%。
3.除董事长请假外,公司其余董事及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全体
高级管理人员及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
提案做出表决:
1、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786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23%;反对17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69%;弃权6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8%。
2、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786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86%;反对7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6%;弃权16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88%。
3、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777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00%;反对7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9%;弃权25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71%。
4、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786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36%;反对11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18%;弃权12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46%。
35、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3773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90%;反对24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11%;弃权12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99%。
6、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786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86%;反对11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15%;弃权12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98%。
7、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融资规模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董事会在核定规模内审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778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50%;反对11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44%;弃权20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06%。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和2025年度薪酬发放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3768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28%;反对12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57%;弃权29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15%。
4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和2025年度薪酬发放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3768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75%;反对12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57%;弃权29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68%。
10、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768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21%;反对11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25%;弃权30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54%。
11、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情况:同意3766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01%;反对24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93%;弃权20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06%。
12、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767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29%;反对23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5股份总数的0.6154%;弃权19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17%。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律师鲁黎、王毅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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