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3证券简称:海南发展公告编号:2026-040
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3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地点:海口市美兰区互联网金融大厦C座13楼1313会议室
3.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第八届董事会
5.主持人:杨晓强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49人,代表股份2956821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993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767218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749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47人,代表股份189602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3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48人,代表股份269957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94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8035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1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47人,代表股份189602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39%。
(3)公司部分董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上海
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卜德洪、王慜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为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00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38987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69%;反对171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12%;弃权648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9%。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2.0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38946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55%;反对17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5817%;弃权675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8%。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3.00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38875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31%;反对172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5842%;弃权67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7%。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4.0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38917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45%;反对174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5901%;弃权455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205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678%;反对174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636%;弃权455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86%。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5.00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事项说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38424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78%;反对17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5893%;弃权973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9%。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6.00关于2026年度全面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38915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44%;反对172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5824%;弃权684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7.00关于2026年提供融资担保事项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911426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647%;反对447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5130%;弃权658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562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1844%;反对447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718%;弃权658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37%。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作出,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8.00关于2026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38158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88%;反对179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6078%;弃权69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294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867%;反对179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573%;弃权69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6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9.00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38419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76%;反对174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5890%;弃权986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3%。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10.0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12520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017%;反对438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4828%;弃权457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5656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5896%;反对438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411%;弃权457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93%。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作出,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11.00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非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11.01关于变更制度名称并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11529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682%;反对445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5057%;弃权770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11.02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11620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713%;反对444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5049%;弃权704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8%。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11.03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911660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726%;反对444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5037%;弃权699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6%。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11.0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11519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679%;反对445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5060%;弃权77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1%。
12.00关于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39437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21%;反对168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5690%;弃权56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13.00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13.01.选举杨晓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797342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4.6064%。
13.02.选举马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797096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4.5981%。
13.03.选举马东艳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79709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4.5980%。
13.04.选举周军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797104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4.5983%。
13.05.选举祁生彪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797190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4.6012%。
13.06.选举林婵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797135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4.59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3.01.选举杨晓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110479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0.9246%。
13.02.选举马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0233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0.8335%。
13.03.选举马东艳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0229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0.8320%。
13.04.选举周军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0240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0.8362%。
13.05.选举祁生彪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0326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0.8680%。
13.06.选举林婵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0272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0.8479%。
表决结果:杨晓强、马珺、马东艳、周军、祁生彪、林婵娟当选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00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表决情况如下:总表决情况:
14.01.选举傅国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797189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4.6012%。
14.02.选举孟睿偲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797206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4.6018%。
14.03.选举赵息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797219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4.60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4.01.选举傅国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0325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0.8679%。
14.02.选举孟睿偲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0342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0.8739%。
14.03.选举赵息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0355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0.8788%。
表决结果:傅国华、孟睿偲、赵息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卜德洪、王慜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事项为会议
通知公告中的事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等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关于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