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
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本年度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信息披露、财务情况、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
法、合规性等各方面做了检查和监督,现将2024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召开会议及列席会议等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戴坚、郑小勇、曹远才(离任)、巩鹏飞、李莹,具体出席监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亲自出席委托出席是否连续监事姓名缺席监事应参加监监事会次监事会次两次未亲事会次数数数会次数自参加监事会会议戴坚7700否郑小勇7700否曹远才(离7700否任)巩鹏飞7700否李莹7700否
2.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共计召开7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会议议案召开时间
1八届五次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2024年1月30日
关于2024年度预计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关于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2八届六次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4年4月17日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发放方案关于2024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事项的议案
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3八届七次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4月25日
4八届八次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4年8月24日
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5八届九次关于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2024年10月17日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八届十次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10月25日
关于计提第三季度减值准备的议案7八届十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海控三鑫(蚌2024年11月27日次埠)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事项的议案
3.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监事会依法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公司监事列席股东大会5次,充分履行了相关义务;列席董事会9次,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数据、利润分配、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决策事项、内部控制等进行全面了解和评估,对董事会召开、审议、表决程序及结果进行了监督,未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积极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及决议事项、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执行职务等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运作规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履行了职责,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财务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收入39.12亿元,利润总额-4.6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9亿元。
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管理、减值计提以及利润分配等工
作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发表专项意见。认真核查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及有关文件。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部控制有效、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现象。
3.内控合规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监管要求和公司发展实际,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加强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推进公司依法合规经营管理。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监管规定,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有效运行,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及运行情况。公司积极推进以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为基础的合规体系,强化风险管理,报告期内,公司风险可控。
4.信息披露监督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要求,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报纸和网站,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传递公司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获取公司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信息披露违规受到监管机构批评、谴责或处罚的情况。
5.其他重大事项监督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始终遵循公平、自愿、合理的原则,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对公司对外担保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监督、核查,认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审议和执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落实并执行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要求,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按要求及时登记备案。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2025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