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3证券简称:海南发展公告编号:2026-007
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控股子公司海控三鑫(蚌埠)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发展”)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控股子公司海控三鑫(蚌埠)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议案》。受外部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海控三鑫(蚌埠)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控三鑫”)经营业绩处于持续亏损状态,已出现资不抵债且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根据公司发展规划,为实现及时止损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债权人身份或海控三鑫以债务人身份向法院申请海控三鑫破产清算。同时,授权经营层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组织实施海控三鑫破产清算相关具体事宜。该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申请控股子公司海控三鑫(蚌埠)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4)等相关公告。
2025年12月1日,公司申请海控三鑫破产清算事项获得蚌埠市
龙子湖区人民法院立案。同月,公司收到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5)皖0302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公司对海控三鑫的破产清算申请。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申请控股子公司海控三鑫(蚌埠)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113、2025-115)。
2026年1月9日,海控三鑫收到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
院出具的“(2025)皖0302破7号”《决定书》,法院指定安徽淮河律师事务所、安徽天成会计师事务所共同担任海控三鑫的管理人,安徽淮河律师事务所马龙为管理人负责人。详见公司披露《关于申请控股子公司海控三鑫(蚌埠)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二、进展情况近日,海控三鑫收到法院指定的管理人出具的《接管通知》,2026年1月12日,管理人进场正式接管海控三鑫,并完成公章及营业执照的交接手续。
2026年1月12日,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出具“(2025)皖0302破7号”《公告》。根据《公告》,海控三鑫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3月12日前以现场提交或邮寄方式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逾期申报者,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
根据《公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6年3月20日上午
9时在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一楼第六法庭召开。三、风险提示
海控三鑫被法院指定管理人实际接管后,公司丧失对海控三鑫的控制权,海控三鑫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根据法定程序及法院要求配合推进相关工作。海控三鑫最终的破产清算方案尚存在不确定性,海控三鑫对公司的具体影响也需待破产清算方案明确后方能确定,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最终影响金额以破产清算执行结果和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接管通知》;
2.(2025)皖0302破7号《公告》。
特此公告。
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