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创立于1983年12月,注册地和总部设在杭州,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号,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在北京、上海、重庆、广州、深圳等十四个省市区设有分所,在新加坡、德国、中国香港、中国台湾等国家或地区设有成员所,并在美国、德国、比利时设有联系所。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241人,首席合伙人钟建国。截至2024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
2356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有904人。
3.业务规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业务收入总额
34.83亿元,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07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农、林、牧、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采矿业,建筑业,综合,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审计收费7.20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
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被告案件时间主要案情诉讼进展天健作为华仪电气已完结(天
2017年度、2019年健需在5%的
华仪电
度年报审计机构,范围内与华气、东海2024年3月6投资者因华仪电气涉嫌财仪电气承担
证券、天日务造假,在后续证连带责任,健券虚假陈述诉讼案天健已按期件中被列为共同被履行判决)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5.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
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
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2024年10月,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分别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该议案于2024年11月4日经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告编号2024-056、2024-057、2024-069)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8年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已委任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鉴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8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司进行了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开征集程序。经综合评估,公司选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公司就新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事先与前后任会计
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与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详见公告编号2024-058)三、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
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经审核相关材料,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专业能力和经验,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
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独立性问题、年报审计要点、审计人员安排、审计重点关注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
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
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