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4证券简称:宁波东力公告编号:2025-030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签厂房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宁波东力”)全资子公司宁波东力传动设备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宁波东力电驱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力电驱动”)与宁波东力重型机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型机床”)签署
的《厂房租赁合同》将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因生产经营需要,双方拟续签《厂房租赁合同》,东力电驱动继续租赁使用重型机床位于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四路
188号的一厂、二厂及办公楼区域。合计租金为8824364.76元,租赁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关联关系
重型机床为公司控股股东东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长宋济隆先生为重型机床法定代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签厂房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宋济隆、宋和涛回避表决。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公司名称宁波东力重型机床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1563866289J法定代表人宋济隆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间2010年11月3日注册资本15000万注册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四路188号
重型机床、普通机床的制造、加工、销售;自有房屋租赁;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服务等。
重型机床是公司控股股东东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的规定,系公司关联法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重型机床资产总额189108970.37元,净资产161863366.03元,营业收入15567578.21元,净利润1441720.62元(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9月30日,重型机床资产总额182351662.31元,净资产166480272.00元,营业收入15464891.03元,净利润4616905.97元(未经审计)。
重型机床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重型机床位于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四路188号的一厂、二厂及办公楼。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确定租赁费用,定价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公司成本费用、发生利益输送等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一)协议一
1、交易双方
出租方:宁波东力重型机床有限公司(甲方)
承租方:宁波东力电驱动有限公司(乙方)
2、租赁物: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四路188号的一厂及办公楼,租赁面积为
24071.24平方米。
3、租赁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4、租金:人民币17元/平方米/月,月租金409211.08元,总租金4910532.96元(人民币肆佰玖拾壹万零伍佰叁拾贰元玖角陆分)。
本租赁合同按固定租金方式执行,租金不包括物业管理费及水费、电费等其他费用,其他费用另行约定。
5、租赁费支付: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支付第一期租金
2455266.48元(租期2026.01.01-2026.06.30);于2026年6月30日前支付第二
期租金2455266.48元(租期2026.07.01-2026.12.31)。
6、生效时间: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二)协议二
1、交易双方
出租方:宁波东力重型机床有限公司(甲方)
承租方:宁波东力电驱动有限公司(乙方)
2、租赁物: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四路188号的二厂,租赁面积为19185.45平方米。
3、租赁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4、租金:人民币17元/平方米/月,月租金326152.65元,总租金3913831.80元(人民币叁佰玖拾壹万叁仟捌佰叁拾壹元捌角)。
本租赁合同按固定租金方式执行,租金不包括物业管理费及水费、电费等其他费用,其他费用另行约定。
5、租赁费支付: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支付第一期租金
1956915.90元(租期2026.01.01-2026.06.30);于2026年6月30日前支付第二
期租金1956915.90元(租期2026.07.01-2026.12.31)。6、生效时间: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基于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2026年公司租赁重型机床厂房能够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因此向关联方重型机床继续租赁厂房。
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定价原则,参照独立第三方租赁合同,不高于同类地段租赁价格,定价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公司成本费用、发生利益输送等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2025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东力控股(包括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897万元。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签厂房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是继续租赁宁波东力重型
机床有限公司厂房,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进行交易,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当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四)《厂房租赁合同》。特此公告。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