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楼百均
2025年度,本人楼百均作为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规定要求,认真履行各项职责,恪守忠实、勤勉、尽责的职业准则,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全面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的建设情况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积极参与公司治理,依托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发展和规范运作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楼百均,1963年9月出生,硕士,注册会计师、硕士生导师。曾任江西财经大学理财系副教授,浙江万里学院物流与电商学院院长,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海天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港股)独立董事。现任浙江万里学院教授,兼任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会会议、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着忠实诚信和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1、会议出席情况
(1)董事会、股东会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主动了解议案相关情况,为董事会的决策做好充分准备。在会上,本人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每一次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本年度召本人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出席股东开董事会应参加董亲自委托缺席是否连续两次会会议次次数事会次数出席出席次数未亲自参加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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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2025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或回避,未出现提出异议、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
度的规定,积极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结合自身会计专业知识提出业务优化方案,切实履行职责和义务。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共组织召开了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审计工作年度总结及计划进行了审议并提出指导意见,督促并指导内审部门对公司财务风控方面进行检查与评估;对会计师事务所编制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初稿)进行了审核;对拟聘任的财
务总监人选进行了资格审查;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提出风险管理完善建议;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我们根据会议决议
2结果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在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就重点审计事
项、重点关注的问题与年审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确保审计工作顺利进行,发挥审核和监督职能。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会议上,我们对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高管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公司绩
效考核办法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对公司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提出可行性意见。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对拟聘任为财务总监的候选人资质进行了审查。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续签厂房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2、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3、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持续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情况,对内部审计计划及其执行结果进行了审阅,认真听取公司内审部门的专项工作汇报,及时掌握重点事项的推进动态。本人积极与公司内审部门及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沟通,针对内部审计各环节提出改进建议,助力提升内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同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审计事项开展交流与探讨,督促其按计划推进审计工作,并不定期了解定期报告的编制进展及年度审计的实施情况,切实维护审计工作的客观性与公正性。
4、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各项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结合自身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分析判断与表决,切实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参与业绩说明会等多种形式,与中小股东保持充分、有效的沟通交流。
35、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天。本人依托出席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契机,并结合其他时段,深入调研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及内控体系运行情况,专程赴公司杭州湾基地实地考察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围绕公司运营与生产管理各环节积极建言献策。
在年报审计机构进场前,本人会同会计师及公司管理层就年度审计工作计划进行沟通,持续跟进年度审计任务的部署与执行进度;同时,通过电话等途径,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业务人员保持日常性密切联络,及时掌握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推进动态,围绕公司科学决策与风险防控提出建设性意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相关职责。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工作人员为本人的工作开展予以积极配合,定期与本人交流公司运营情况,重视与本人的沟通,认真听取并采纳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使本人更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2025年12月29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签厂房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东力传动设备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宁波东力电驱动有限公司拟与宁波东力重型机床有限公司续签《厂房租赁合同》。
经独立判断,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进行交易,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
(1)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让投资者
4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制度较为健全完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3、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本人对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工作方案进行审核与指导,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建立并持续运行有效的质量控制
体系、独立性管理机制及投资者保护机制,坚持以风险导向为核心理念开展审计工作,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认真执行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职业道德守则及相关规范,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切实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约定的责任与义务。鉴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决定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
4、聘任财务总监事项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聘任廖霄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人员的审议及表决等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评定,年初根据总体经营目标确定目标责任书,明确经营业绩和管理指标,使其工作绩效与收入直接挂钩。公司制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结合了公司实际的经营情况,制定的激励考核制度及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津贴确定是依据其履职情况
5及参照其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水平确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严格按照方案制度执行。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与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保持高效沟通,助力公司规范运作与持续发展。同时,本人结合自身专业背景,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运营规范有序,发展态势健康平稳。
展望2026年,本人将继续对照相关制度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履职,依托自身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及管理优化等方面,积极提出更具建设性的意见,充分展现独立董事的专业价值,认真履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责,助力董事会提升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楼百均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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