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财务报表非标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的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所”)对红宝丽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宝丽”或“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天衡专字(2026)
00681号】。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
况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对强调事项有解决措施,对非标意见审计报告所做的说明客观、真实,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财务报告非标意见审计报告的
专项说明,将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就泰兴基地项目运营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督促管理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持续提升装置运营效率,尽早消除审计报告中涉及的事项及其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