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5证券简称:红宝丽公告编号:临2025-053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1、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5年9月9日下午14时在公司综合楼会议厅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9日9:15-15:00)。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芮敬功先生主持。
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1509人,代表股份18817.964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73526.9837万股的25.5933%,其中,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8人,代表股份15293.2724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0.799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01人,代表股份3524.691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937%。公司董事、高管
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作出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子公司泰兴化学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70159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16%;反对6316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56%;
弃权53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28%。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增加子公司泰兴化学项目投资概算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869915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86%;反对6319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58%;
弃权55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5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李文君律师、孔莹萍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关于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