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2025年度,本人(仇向洋)作为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及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及时跟踪了解公司业务经营情况、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等,关注公司发展,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会,与公司管理层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事前获取会议相关议案的背景资料,事中认真审议会议事项,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有利于董事会科学决策;督促董事会会议决议的执行,听取股东意见;参与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参加培训,提高履职能力;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履行职责;与会计师就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进行沟通,保障了年报的披露质量,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本人(仇向洋),中国国籍,教授。现任江苏省城市发展研究院理事长。
于2024年2月2日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7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是否连续两亲自出委托出缺席次姓名加董事会次未亲自出投票情况席次数席次数数会议次数席会议本人对各项议案仇向洋7700无
均投了赞成票2、参加专业委员会会议情况本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四次,战略委员会一次,提名委员会一次。本人作为第十届及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
员会委员,均按时主持或参加各专业委员会会议,积极参与讨论,就公司财务报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综合授信、对外担保、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会换届、
项目建设与规划等议案,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战略委员会姓名会议次数会议次数会会议次数会议次数仇向洋411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一次专门会议,对《公司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审核意见。
4、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会议4次,为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2024年度股东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和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本人均出席。
本年度,本人均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专门委员会和股东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地判断,行使表决权,关注审议的重大事项,本人对董事会会议和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5、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就内部审计年度计划制订与执行、季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审计人员培训等进行交流,促进了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技能提升;与年审会计师就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内部控制等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保障了年报质量。
6、维护投资者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高层人员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参加公司股东会,与现场参会股东进行交流,了解其需求。同时,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发布的相关文件,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7、现场工作情况本年度,本人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等,勤勉尽责,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19日,涉及内容包括参加董事会会议、专业委员会会议、股东会、会计师年报事项交流、
战略讨论、培训、调研等。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公司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该事项属于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公司与关联企业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会议之前,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进行了讨论。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对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广大投资者公开、透明地披露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报告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提名董事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董事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并提请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候选人提请股东会选举。董事会换届完成后,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资格审查,提请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聘任,包括财务负责人。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红宝丽第十届及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职工作,忠实履行职责,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独立、客观、审慎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度,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并与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以推动公司持续完善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运作水平,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本人无提议或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六、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仇向洋电子邮箱:zc5057@126.com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仇向洋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