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于2025年4月17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0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3人,实际参会3人,经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独立董事王玉法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各位独立董事确认对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无异议。独立董事于会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议案内容,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审议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核查,一致认为: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环境及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不进行利润分配,有利于保证公司各项目的顺利开展,也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本次利润分配符
1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
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石勇、刘家祥、丁浩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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