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
(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
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结合目前的情况初步评估,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12.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3.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
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及内容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重庆惠程信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惠程未来智能电气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重庆锐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恩医药”)及其子公司、四川惠程星驰智能电气有限公司、中汇联银
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喀什中汇联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成都哆可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上海季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90%以上,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95%以上。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层面和业务层面。公司层面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业务层面涵盖了资金活动、对外投资、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
工程项目、财务报告、合同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评价范围覆盖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核心业务流程和主要的专业模块。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包括资金活动、对外投资、采购业务、关联交易、销售
业务、工程项目等。
前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
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公司制定的内部控制及相关制度、评价方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
2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量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公司所采用标准直接取决
于该内部控制缺陷造成财产损失大小,根据损失占公司上一年度合并报表的潜在错报项目总额的比率作为判断标准。
潜在错报项目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潜在错报≥营业收入营业收入总额的2%≤潜在错潜在错报<营业收入总营业收入总额
总额的3%报<营业收入总额的3%额的2%
潜在错报≥利润总额利润总额的2%≤潜在错报<潜在错报<利润总额的利润总额
的3%利润总额的3%2%
潜在错报≥资产总额资产总额的1%≤潜在错报<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资产总额
的2%资产总额的2%1%
当某项内部控制缺陷导致的潜在错报影响多项指标时,按孰低原则认定缺陷性质。
(2)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控制环境无效;
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发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重大舞弊;
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在经过合理时间后,未得到整改;
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重要缺陷:
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
3司偏离控制目标。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依据缺陷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直接或潜在
负面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等因素来确定将缺陷划分确定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1)定量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公司所采用标准直接取
决于该内部控制缺陷造成财产损失大小,根据损失占公司上一年度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比率作为判断标准。
重要程度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断标准
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资产总额的1%≤损失金额<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定量标准
2%资产总额的2%1%
(2)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缺乏决策程序或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失误;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败;
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其他对公司影响重大的情形。
*重要缺陷:
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4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及一般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针对公司在开展内部控制
评价过程中所发现的一般缺陷,公司已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并进行了完善。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一)新收购控股子公司过渡期的内部控制情况及整改情况2025年度,公司以4700万元向植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植恩生物”)购买锐恩医药51%的股权,截至2025年12月31日,锐恩医药的内部控制存在如下情况:
1.报告期内,锐恩医药委托植恩生物进行药品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以及库存商品
与植恩生物的存货未做明显划分。
缺陷整改措施:截至本报告日,存放于植恩生物的存货已设立独立仓库进行管理。
2.报告期内,锐恩医药使用的生产及销售信息系统仍架设于植恩生物服务器。
缺陷整改措施:过渡期内,公司通过系统权限设置,将植恩生物与锐恩医药的业务数据、管理权限等事项进行独立管理。同时锐恩医药已积极对接相关信息系统的服务公司,积极做好相关业务数据的迁移及信息管理系统的适配工作。
3.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锐恩医药对植恩生物的控股子公司
重庆星创医药有限公司及浙江锐泽医药有限公司存在大额应收账款未及时收回的情况。
缺陷整改措施:公司已积极跟进上述款项的回款情况,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锐恩医药已全额收回上述已到结算期的应收款项。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人的规定逐项自查,暂未将公司预重整产业投资人植恩生
5物认定为关联方。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
条有关“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四条“下列各方构成企业的关联方:……(五)对该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等有关规定,将自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次日(即2026年4月1日)起将植恩生物认定为公司关联法人,严格规范日常采购、销售及往来款的结算,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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