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智光电气
股票代码:002169.SZ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开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有限合伙)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金丽南路3号院2号楼1至16层01内六层611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9号楼5层503-02单元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增持(以资产认购上市公司发行股份)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四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程序履行亦
不违反合伙协议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智光电气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智光电气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决策和批准程序,包括但不限于:1、本次交
易尚需上市公司股东会、交易对方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最终予以注册;3、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必要批准、核准、备案或许可。
2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第一节释义.................................................5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7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8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计划..................................................8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9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9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新股发行有关情况..............................9
四、本次权益变动履行的相关程序.....................................11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12
六、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12
七、最近一年及一期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12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12
九、用于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非现金资产状况...........................12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5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6
第七节备查文件..............................................17
3一、备查文件..............................................17
二、备查地点...............................................17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8
附表...................................................20
3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智光电气、上市公司指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智光储能指广州智光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指智光储能的27.18%股权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开制造指国开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有限合伙)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广州智光储能科技有限公司27.18%的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指股权,同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因本次本次权益变动指交易而增加《关于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指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单位
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国开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3MA01RGUR0C成立日期2020年5月26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国开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派代表:李洪影)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总出资额5010000万元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金丽南路3号院2号楼1至16层01内六层611室
通讯方式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9号楼5层503-02单元
(二)合伙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开制造的合伙人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国开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000.20
2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股份有有限合伙人5000000.0099.80
限公司
合计/5010000.00100.00
(三)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开制造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李洪影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李洪影曾用名无性别男
身份证号120109197005******国籍中国长期居住地北京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在公司任职或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国开制造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6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信科移动(股票代码:688387.SH)6.19%的股份。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或在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6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国开制
造等九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智光储能27.18%股权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已披露的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信息披露义务人等九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分别所持有智光储能股权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增加或继续减少其持有智光电气股份的计划。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国开制造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国开制造等九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分别持有的智光储能27.18%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
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总股本782704094股、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6.40元/股及向国开制造支付的股份交易对价
291092064.00元计算,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国开
制造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增加至45483135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增加至总股本5.08%。
上述权益变动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具体如下:
本次交易后本次交易前
序号股东名称(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国开制造--454831355.08%
合计00.00%454831355.08%
注:表中数据具体以实际办理股份转让过户手续后为准。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新股发行有关情况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交易中购买资产所涉及发行的股份种类为人民币 A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1.00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二)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15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
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市场参考价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计算,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和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如下:
股票交易均价交易均价交易均价的80%交易均价的90%
计算区间(元/股)(元/股)(元/股)
前20个交易日7.405.926.66
前60个交易日7.115.696.40
前120个交易日6.765.416.08
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6.4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60或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三)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情况如下:
序号交易对方以股份支付价格(元)发行股份数量(股)
1广东粤财产业投资基金合伙68492249.6010701914企业(有限合伙)
2国开制造291092064.0045483135
3宁波智思赢股权投资合伙企31963046.404994226业(有限合伙)
4广州黄埔开投储能产业投资68492249.6010701914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广东粤建新能源创业投资基79907622.4012485566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广州创盈健科投资合伙企业319628.8049942(有限合伙)
7广州新星贰号股权投资合伙22830745.603567304企业(有限合伙)
8广州惠工创股权投资合伙企13378816.002090440业(有限合伙)
9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143390246.4022404726
合计719866668.80112479167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方式为:向交易对方发行股
15份数量=以发行股份形式向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本次发行价格。
本次交易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不为整数时,则向下取整精确至股,不足一股的部分以现金支付。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也随之进行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最终的股份发行数量以经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
(四)支付条件和支付方式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包括国开制造在内的九名交易对方购买智光储能27.18%股权。根据上市公司与国开制造签署的《购买资产协议》,国开制造在本次交易中相关支付条件及支付方式如下:
“与甲方支付现金购买标的资产相关条款自下列第1、2项及第4项条件满足后即生效(简称“现金支付生效条件”),其他涉及甲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条款于下列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1、各方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
2、本次交易获得甲方董事会、股东会的审议批准;
3、本次交易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证监会对本次交易予以注册的决定;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必要的审批/批准/备案或许可(如有)。
四、本次权益变动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1、本次交易已履行交易对方现阶段所必需的内部授权或批准;
2、本次交易已取得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原则
性意见;
3、本次交易方案已经上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4、本次交易方案已经上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15(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1、上市公司股东会、交易对手方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审议通
过本次交易方案;
2、本次交易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3、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必要批准、核准、备案或许可(如需)。
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六、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为上市公司向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发行股份,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重组中出具的承诺,其在本次重组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按照以下方式进行锁定:“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期的安排。若上述股份锁定期与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交易对方将依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对上述锁定承诺进行相应调整。
七、最近一年及一期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及一期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重大交易情况。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九、用于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非现金资产状况
15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向信息披露义务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
有的智光储能相关权益。智光储能基本情况如下:
1、基本信息
公司全称广州智光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5APY2230
注册资本20981.6973万元法定代表人姜新宇成立日期2018年2月2日办公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永盛路9号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永盛路9号邮政编码510700
电话号码020-32113398
公司网址 http://www.gzzg.com.cn
能源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服务;智能电气设备制造;计算
机应用电子设备制造;太阳能技术研究、开发、技术服务;锂离子电池制造;镍氢电池制造;锌镍蓄电池制造;其
他电池制造(光伏电池除外);电气机械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电池销售;工程总承包服务;能源管理服务;能源技术咨询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可再生能源领域技经营范围
术咨询、技术服务;为电动汽车提供电池充电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技术服务;融资租赁服务;项目投资(不含许可经营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太阳能发电站运营;电力供应;售电业务
2、标的公司最近两年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359993.63294286.50
负债合计225129.46173542.94
所有者权益合计134864.17120743.5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34864.17120743.56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
营业收入209311.92104359.88
营业成本179570.8692261.34
利润总额15605.884393.49
净利润14010.034220.29
1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010.034220.2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14126.484270.12所有者的净利润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主要财务指标2025年度2024年度
流动比率(倍)1.391.41
速动比率(倍)1.261.26
资产负债率(%)62.5458.97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0.640.38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3.192.07
存货周转率(次/年)8.052.46
毛利率(%)14.2111.59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下同;
注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下同;
注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下同;
注4: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总资产+期末总资产)/2),下同;
注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2),下同;
注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账面余额+期末存货账面余额)/2),下同;
注7: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100%,下同。
15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智光电气股票的情况。
16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17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本报告书所提及的有关合同、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四)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以及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可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在深交所网站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18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企业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国开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李洪影年月日
19(本页无正文,为《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国开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李洪影年月日
19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上市公司名称上市公司所在地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公司股票简称智光电气股票代码002169北京市丰台区金丽南路3号信息披露义务国开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院2号楼1至16层01内六
人名称(有限合伙)住所地层611室
增加?减少□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变化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信息披露义信息披露义务务人是否为
是□否?人是否为上市是□否?上市公司第公司实际控制人一大股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式(可多选)
继承□赠与□
其他□(请注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
拥有权益的股票种类:无
股份数量及持股数量:0股
占上市公司持股比例:0%已发行股份比例
22本次权益变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动后,信息变动数量:增加45483135股披露义务人变动比例:增加5.08%(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情况)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无的时间及方式是否已充分
披露资金来是?否□源
信息披露义是□否?
务人是否拟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本次权益变动以外,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于未来12个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具体计划。若发生相关权月内继续减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持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
是□否?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22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侵害上市是□否□不适用?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是□否□不适用?实际控制人(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
动是否需取是?否□得批准
是□否?
1、本次交易尚需上市公司股东会、交易对方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
限公司审议通过;
是否已得到
2、本次交易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最
批准终予以注册;
3、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必要批准、核准、备案或许可。
22(本页无正文,为《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国开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李洪影年月日
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