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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光电气: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1-29 00:00 查看全文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69证券简称:智光电气公告编号:2026008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28日(星期三)14:5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28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28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3∶00。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瑞和路89号公司七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永喜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56人,代表股份20449187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1263%。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3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1945306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537%。

上述股份的所有人为截至2026年1月23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543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99611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727%。

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3.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在本次会议中,通过出席现场会议或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552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232698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730%。

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会的议案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岭南电缆开展铜、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203771974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80%;218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6%;5019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54%。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22549996股同意,占出席

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063%;218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68%;5019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6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潘学谦律师、李寅荷律师;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智光电气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智光电气《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9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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