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70证券简称:芭田股份公告编号:25-33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于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在公司本部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和通讯方式结合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5月7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电话等方式送达。本届监事会共有3名监事,应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1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能保证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其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前
5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核实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2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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