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1证券简称:楚江新材公告编号:2026-010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2月26日下午16: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2月2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2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6日
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龙腾路88号公司办公楼
会议中心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姜纯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1《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195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499976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482%。
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194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35292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25%。
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064684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5157%。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的股东194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35292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325%。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194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435292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25%。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622937872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为29926306股,公司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总股本数为1593011566股。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2(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该议案时,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43733892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49%;反对票2020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94%;弃权票37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4113238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936%;反对票2020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08%;弃权
票37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56%。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该议案时,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43734642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66%;反对票2019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92%;弃权票37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4113988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108%;反对票2019200股,
3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387%;弃权
票37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05%。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该议案时,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43735622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89%;反对票1992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32%;弃权票38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4114968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333%;反对票1992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83%;弃权
票38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84%。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喻荣虎、李梦珵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公告文件,随公司其他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公告。
五、备查文件41、《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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