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72证券简称:澳洋健康公告编号:2025-43
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发生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25年12月18日14:00;
2、召开地点:张家港市杨舍镇塘市澳洋国际大厦 A座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沈学如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03人,代表股份20308616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9177%。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委托代理人)共2名,代表股份19706298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89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1人,代表股份602318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80%。
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委托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过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提前换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关于选举高彦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
股份数:198685332股
1.02.候选人:《关于选举沈学如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
意股份数:203659315股
1.03.候选人:《关于选举席国平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
意股份数:197347380股
1.04.候选人:《关于选举卢平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
股份数:197321230股
1.05.候选人:《关于选举季超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
股份数:197320827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关于选举高彦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
股份数:1622351股
1.02.候选人:《关于选举沈学如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
意股份数:6596334股
1.03.候选人:《关于选举席国平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
意股份数:284399股
1.04.候选人:《关于选举卢平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
股份数:258249股
1.05.候选人:《关于选举季超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
意股份数:257846股
2、审议通过《关于提前换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1.候选人:《关于选举倪婷婷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
股份数:201124295股
2.02.候选人:《关于选举孙卓雅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
股份数:197326197股
2.03.候选人:《关于选举吴晓俊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
股份数:197403205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关于选举倪婷婷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
意股份数:4061314股
2.02.候选人:《关于选举孙卓雅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
股份数:263216股
2.03.候选人:《关于选举吴晓俊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
股份数:340224股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2025年12月)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2008755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15%;
反对192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69%;弃权
28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4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125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2985%;反对192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1.9266%;弃权28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749%。
4、审议通过《股东会议事规则》
同意2008633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55%;
反对192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76%;弃权
29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469%。
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003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0959%;反对192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1.9515%;弃权29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525%。
5、审议通过《董事会议事规则》
同意2008510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94%;
反对193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26%;弃权
30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4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880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8917%;反对193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2.1176%;弃权30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907%。
6、审议通过《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同意2008583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30%;
反对192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86%;弃权
30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4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953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0129%;反对192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1.9847%;弃权30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023%。
7、审议通过《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同意2008531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05%;
反对193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04%;弃权
30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4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权股份总数的0.14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901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9266%;反对193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2.0445%;弃权30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289%。
8、审议通过《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同意2008483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81%;
反对193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26%;弃权
30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4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853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8469%;反对193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2.1176%;弃权30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355%。
9、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同意2008590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34%;
反对192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55%;弃权
30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5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960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0246%;反对192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1.8785%;弃权30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970%。
10、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同意2008490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84%;
反对192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94%;弃权
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30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5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860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8585%;反对192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2.0113%;弃权30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302%。
11、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同意2008523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01%;
反对19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84%;弃权
30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5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893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9133%;反对19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1.9781%;弃权30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086%。
12、审议通过《证券投资、委托理财、期货和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
同意2008483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81%;
反对193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04%;弃权
30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5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853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8469%;反对193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2.0445%;弃权30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086%。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请见2025年12月3日《证券时报》或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负责人:许成宝
3、律师姓名:张玉恒、邰恬4、结论性意见:“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六、备查文件
1、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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