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72证券简称:澳洋健康公告编号:2025-20
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发生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25年5月7日下午14:00;
2、 召开地点:张家港市杨舍镇塘市澳洋国际大厦 A 座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沈学如;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13人,代表股份24468098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9539%%。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委托代理人)共7名,代表股份
23753163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020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06人,代表股份71493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9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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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委托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过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2436915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反对87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
弃权11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7281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65%;反对87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弃权11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
2、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2437316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反对53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
弃权41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7682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11%;反对53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4%;弃权41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5%。
3、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2436897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反对76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
弃权22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7263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63%;反对76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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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7%;弃权22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1%。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43595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反对1002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弃权8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6319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55%;反对1002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9%;弃权8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
5、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9138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5%;反对53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7%;
弃权4156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7638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06%;反对53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7%;弃权4156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7%。
6、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公司授信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437274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反对53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
弃权41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764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06%;反对53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7%;弃权41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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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43059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反对1069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弃权8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5595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2%;反对1069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6%;弃权8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
8、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津贴及费用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43562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反对1034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弃权8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5991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7%;反对1034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6%;弃权8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436662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反对56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
弃权45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7028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6%;反对56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3%;弃权45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1%。
10、审议通过《为张家港澳洋医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43579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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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的99.55%;反对679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
弃权42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6164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7%;反对679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9%;弃权42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4%。
11、审议通过《为江苏澳洋医药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43546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反对683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
弃权45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5831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99%;反对683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弃权45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7%。
12、审议通过《为张家港澳洋唯恩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43584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反对677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
弃权41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6209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42%;反对677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8%;弃权41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0%。
13、审议通过《为张家港澳洋顺康医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43634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反对624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
弃权42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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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6713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0%;反对624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7%;弃权42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3%。
14、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434608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反对80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
弃权41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4974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0%;反对80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弃权41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9%。
15、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432167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反对93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
弃权15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6283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51%;反对93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6%;弃权15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租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1318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3%;反对537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2%;
弃权42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7568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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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98%;反对537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7%;弃权42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5%。
17、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243670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反对927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
弃权8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7067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0%;反对927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4%;弃权8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
1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43559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反对884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
弃权8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7461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6%;反对884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5%;弃权8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请见2025年4月15日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或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负责人:许成宝
3、律师姓名:张玉恒、李鹏飞
4、结论性意见:“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
7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六、备查文件
1、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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