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8日召开的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或“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立信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3起诉人被诉人诉讼事件诉讼金额诉讼结果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金亚科
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投资者技、周旭2014年报尚余500万元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12.29%部分承担辉、立信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
度报告、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
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信评估、
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保千里、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
东北证2015年重组、至2017年12月29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
投资者券、银信2015年报、1096万元
所负债务的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评估、立2016年报
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信等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
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后该议案于2025年5月8日,获得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2025年度报告所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
2/3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经营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总体评价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
特此报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