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或“立信”)
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1/3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人被诉人诉讼事件诉讼金额诉讼结果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金亚科
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投资者技、周旭2014年报尚余500万元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12.29%部分承担辉、立信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
度报告、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
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信评估、
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保千里、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
东北证2015年重组、至2017年12月29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
投资者券、银信2015年报、1096万元
所负债务的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评估、立2016年报
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信等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
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后该议案于2025年5月8日,获得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
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
2/3会成员听取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
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6年4月2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
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特此报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