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规定,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谭群钊、张子君、何
挺按照相关监管规定中关于独立董事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进行了逐项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性自查报告。经自查,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均确认其已满足出任公司独立董事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
公司董事会就现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及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