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季千雅)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条款的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谨慎、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季千雅,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86年,中共党员。
本人拥有奥克兰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硕士学位,目前在美国康奈尔大学和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 MBA 项目就读。曾在全球电子束焊接设备制造业领先企业德国波宾公司从事跨国业务市场策划工作。自2014年2月起,历任新能源汽车电池行业制造企业索尔科技和医疗器械制造企业华源医疗董事、董事会秘书,负责并购、融资、上市、风控及审计工作。本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于2024年5月17日被选举为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了4次董事会,召开了3次股东会。本人在本报告期
内出席了任期内公司全部董事会会议。本人以谨慎态度勤勉行事,认真阅读了公司报送的各次会议材料。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重大事件和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适时向公司管理层询问,均得到了公司管理层及时的答复。
2025年,本人在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和公司其他事项的基础上,根据
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发表了专业性意见。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暂无需要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下设了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
略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成员,在2025年度,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参加专门会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2025年度,本人参加了任期内召开的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四)现场考察情况及上市公司配合情况
2025年度,本人多次利用参加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股东会的机会了解
公司经营情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股
东会决议执行情况、发展战略和行业市场发展等情况,并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同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对市场变化及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在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给予了积极的配合。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为15天。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
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询问等,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2、本人任职期间,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计过程中,切实履行了独
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关注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保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3、本人注重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监管部门、交易所及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三、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在本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中,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三季度报告》。本人重点关注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重大事项的披露情况,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公司定期报告均经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已获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报告期内,本人主动了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开展情况,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及合规管理,推动公司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提名董事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八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本人在审议前,对公司独立董事的初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核,与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上述会议公司独立董事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董事、高管薪酬并拟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对公司
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公司按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有关绩效考核制度执行,方案合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和2025年9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对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
专业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聘请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其他事项
2025年度,本人始终秉持谨慎、勤勉和忠诚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处理相关事项时,我始终保持高度关注,主动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和交流,确保在做出决策时充分考虑各方意见。结合自身的专业背景和经验,在董事会会议中,我严格审慎地行使表决权,致力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我履职过程中给予的全力支持与协助。
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季千雅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