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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智造: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12-24 查看全文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方智造

股票代码:002175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广西现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南宁市邕宁区龙岗大道21号

通讯地址:南宁市邕宁区龙岗大道21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广西桂物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东风路50号五象

住所:

汽车生活广场一期一层23号

通讯地址:南宁市邕宁区龙岗大道21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

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其章程及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程序包括:1、取得国资监管有权部门的批准;

2、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合规性确认意见;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

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4、其他必要的程序(如需)。

2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录

目录....................................................3

释义....................................................4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二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决策程序....................................10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12

第四节资金来源..............................................21

第五节后续计划..............................................22

第六节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24

第七节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26

第八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27

第九节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28

第十节其他重大事项............................................35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36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37

财务顾问声明...............................................38

第十一节备查文件.............................................41

附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42

3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简称指全称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现指广西现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代物流集团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物指广西桂物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流科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指现代物流集团和物流科技方

上市公司、东方智造、指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标的公司广西国资委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科翔高新、本次交易转指科翔高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让方

本报告书指《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股份交割日指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现代物流集团及物流科技名下之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科翔高新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科翔本次股权转让、本次交高新将其合计持有的东方智造183000000股股份(占股指易、本次收购份转让协议签署日公司总股本的14.3329%)协议转让给现代物流集团及物流科技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登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与科翔高新、李斌签署的《关于广西东方《股份转让协议》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科翔高新、李斌签署的《关于东方智造之表决权放弃承诺《表决权放弃承诺》指函》

财务顾问、中航证券指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指《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万元

本报告书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4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现代物流集团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西现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506007.0373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000198229379C法定代表人覃黎魁成立日期1996年6月6日营业期限1996年6月6日至无固定期限注册地址南宁市邕宁区龙岗大道21号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经营范围项目);园区管理服务;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木材收购;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广

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物流科技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西桂物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61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100MAC1HN3N2Q法定代表人石宗仁成立日期2022年10月17日营业期限2022年10月17日至无固定期限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东风路50号五象汽车生活广注册地址场一期一层23号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经营范围

让、技术推广;科技中介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人

5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大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

物联网应用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

农产品智能物流装备销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园区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现代物流集团和物流科技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广西国资委控制控制控制控制广西交投资产十一冶建设集团广西铝业集团广西产投资本运管理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营集团有限公司

19.76%9.88%52.57%9.88%7.91%

广西现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100%

广西桂物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物流科技的控股股东为现代物流集团,现代物流集团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物流科技的实际控制人为广西国资委。广西国资委系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政府机构。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主营业务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物流科技无对外投资控股的子公司,现代物流集

6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团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序号企业名称持股比例主营业务(万元)

货物运输、园区管理服务、仓

1广西桂物物流服务集80000.00100%储服务、包装服务;装卸搬

团有限公司

运、运输代理等

货物进出口、供应链服务、货

2广西供应链服务集团223843.38100%物运输、仓储服务、包装服

有限公司

务、装卸搬运等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以

3广西环保产业投资集554693.6287.92%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

团有限公司

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特种设备销售、智能控制系统

4广西桂物机电集团有127650.77100.00%集成、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

限公司销售等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消防技术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服务、建设工程勘察、测绘服

5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28969.03100%务、检验检测服务;特种设备

限公司检验检测服务、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等

6广西桂物金岸制冷空53000.00100%制冷、空调设备销售;专业保

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洁、清洗、消毒服务等

注:核心企业按照营业收入、净利润、总资产其中一项占现代物流集团2024年度相关

合并财务数据比重超过10%的一级子公司确定。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物流科技的控股股东为现代物流集团,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为广西国资委,其所控制的核心企业主要为省属国有企业,核心业务广泛。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简要财务状况

(一)现代物流集团的主营业务及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

现代物流集团前身为1950年4月成立的广西仓库物资清理调配委员会,经历了广西物资供应局、广西物资厅等机构变迁,1996年由原广西物资厅及其下属企事业单位整体转制成立广西物资集团总公司,后续更名为广西现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现代物流集团以“现代物流”为核心业务,主营物流产业和供应链服务,聚焦物流服务体系、供应链服务体系、物产实业投资体系、环保全产业链体系、固体废物循环利用体系、汽车生活服务体系、金融服务体系、物流职业教育体系。

最近三年,现代物流集团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7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单位:万元

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资产总额3350471.113010685.832798670.58

负债总额2490150.012183606.822028491.55

所有者权益860321.10827079.01770179.02

营业收入4760267.754509711.623357962.96

净利润10134.066931.994067.17

(二)物流科技的主营业务及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

物流科技成立于2022年10月,系现代物流集团成立的技术开发与技术服务平台。成立以来,物流科技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4-12-31/2023-12-31/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资产总额1198.051009.62

负债总额178.958.13

所有者权益1019.091001.49

营业收入335.80-

净利润183.611.49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合法合规经营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且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指涉案金额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5%的情形)。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最近五年内未受到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且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相关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现代物流集团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情况序长期居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国籍号住地或地区居留权

1覃黎魁董事长4506011966********中国南宁否

8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副董事长、冯小金2101021969********中国南宁否

总经理

3欧军职工董事4525011970********中国南宁否

4陈代军纪委书记4527291970********中国南宁否

5外部董事、冯志耕3204021975********中国南宁否

总会计师

6罗掌华外部董事4323011969********中国南宁否

7潘雪红副总经理4528021973********中国南宁否

8罗圆副总经理4501041978********中国南宁否

9王辉副总经理4523231979********中国南宁否

(二)物流科技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序长期居是否取得其他国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国籍号住地家或地区居留权

1石宗仁董事4503251985********中国南宁否

2欧文总经理4501031984********中国南宁否

3黄智萍财务负责人4501021993********中国南宁否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均不存在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两年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两年实际控制人为广西国资委,未发生变化。

9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决策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及内在价值的认可,看好上市公司智能物流分拣设备业务及市场前景,拟通过本次权益变动取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现代物流集团作为广西国资委唯一一家物流直属企业,产业资源优势明显,能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实现与上市公司的双向赋能。

本次收购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利于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股东利益的原则,谋求长期可持续及健康稳定发展,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为全体股东带来良好回报。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若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将会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审批程序。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出具承诺:在本次股份转让变动之日起18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直接或间接转让本次受让的上市公司股份,但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的除外,但应当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已经履行的程序及获得的批准

1、2025年12月18日,现代物流集团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审议同

意现代物流集团、物流科技以协议受让的方式取得上市公司股份。

2、2025年12月19日,现代物流集团、物流科技和科翔高新、李斌签署了

《股份转让协议》;同日,科翔高新、李斌出具了《表决权放弃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程序及获得的批准

10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程序及获得的批准包括:

1、取得国资监管有权部门的批准;

2、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合规性确认意见;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4、其他必要的程序(如需)。

相关审批程序能否通过及通过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上市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分析、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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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2025年12月19日,现代物流集团、物流科技与科翔高新、李斌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现代物流集团和物流科技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分别受让科翔高新所持上市公司11916万股股份和6384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9.33%和5%。

同日,科翔高新、李斌(以下合称“承诺人”)出具了《表决权放弃承诺》,自《股份转让协议》项下标的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承诺人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所持有上市公司全部剩余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4.8724%)对

应的表决权以及承诺人后续新股份(如有)的表决权,亦不委托任何其他方行使该等股份的表决权。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上市公司中拥有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18300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4.33%。本次权益变动将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现代物流集团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广西国资委将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协议主要内容

(一)交易双方

本次交易股份受让方为现代物流集团(甲方1)和物流科技(甲方2)(合称“甲方”),股份转让方为科翔高新(乙方),甲、乙双方合称“双方”。

李斌为协议丙方。

(二)交易方案

1、乙方拟在本协议约定的条件成就时向甲方协议转让目标公司

183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4.3329%)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包括标的股份的所有权、利润分配权、表决权、董事和监事提名权、资产分配

权等法律法规和目标公司章程规定的目标公司股东应享有的一切权利和权益,其中由乙方向甲方1协议转让目标公司119160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9.3328%)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由乙方向甲方2协议转让目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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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840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0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2、除本协议约定质押给甲方的上市公司股份外,乙方应确保持有的标的股

份在向中登公司提交申请过户至甲方名下处于不存在质押、冻结等限制转让的状态且乙方有资格行使对标的股份的完全处分权。

(三)转让价款及支付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南》等相关规定,结合目标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本次交易前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等各项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为人民币4.00元/股,本次股份转让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732000000元。

2、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款支付安排

(1)本协议签署后,转让方完成向受让方指定主体质押20000000股目标

公司股份至受让方指定主体名下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共管账户支付诚意金10000000元。

(2)于本协议第四条“转让价款支付的先决条件”全部满足后,受让方向

共管账户支付转让价款76000000元,转换为转让价款的诚意金10000000元与前述转让价款合计86000000元用于转让方解押上市公司股份数额不少于

65000000股股份;

(3)于共管账户向转让方质权人指定账户支付86000000元后10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完成将65000000股上市公司股份质押于受让方指定的主体名下;

(4)于转让方质押总共85000000股上市公司股份全部质押于受让方指定

主体名下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共管账户支付287320000元,用于转让方解押上市公司股份不少于118000000股股份;

(5)于共管账户向转让方质权人支付相应款项后10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将不少于118000000股上市公司股份完成质押给甲方指定主体名下;

(6)于转让方完成向受让方质押上市公司不少于203000000股股份后3

个工作日内,双方向中登公司递交本次交易的过户申请,同时配合将共管账户剩余资金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13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7)自标的股份完成过户手续全部登记至受让方名下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内或2026年02月28日前(含当日)(以前述两者时间孰晚为准),受让方向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转让价款人民币248880000元。

(8)自上市公司董事会改组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人民币73200000元。

(9)自乙方资产置出完成且上市公司收到资产置出全部对价款项后10个

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人民币36600000元。

3、转让方承诺,(1)双方应当于交割日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进行本次

交易相关事项的交接,同时转让方保证上市公司毫不延迟地完成所有相关交接事项(交接清单以转让方书面交接清单为准),交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受让方要求的上市公司各项资质证照、印章以及银行账户资金管控工具等;(2)受让方支付的本协议项下的所有相关转让价款在标的股份全部过户至受让方名下之

前将且仅用于转让方清偿债务并办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份解质押事项,以确保转让方可以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提供足够数量的上市公司股份质押担保,并顺利办理相关标的股份的交割。

(四)转让价款支付的先决条件

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转让价款支付义务以下列先决条件的全部满足为前提:

1、甲、乙双方已就本次交易均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

2、乙方已就本次交易取得了全部必要的审批及同意,以乙方出具书面确认

函为认定基准;

3、本次交易已取得甲方上级主管单位及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同意,本协议约定的诚意金1000万元支付节点除外;

4、除本协议约定的诚意金外,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所有转让价款的支付以本

次交易取得深交所出具的合规确认意见为先决条件。

(五)股份登记过户

1、标的股份在中登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至甲方名下时视为完成交割,标

的股份即上市公司1830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14.3329%,完成登

14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记至甲方名下的当日为交割日。

2、为履行标的股份的相关交割手续,双方将密切合作并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和措施(包括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原则根据需要提供、签署具体文件、不时签署和交付其他必要或合理的文件、证件、资料),以尽快完成标的股份的交割。

(六)业绩补偿

1、乙方向甲方承诺,目标公司在2026年、2027年、2028年的每个完整

会计年度(以下合称“业绩承诺期”)下属子公司桂林广陆数字测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广陆”)、名客(山东)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名客”)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至少达

到如下表格所列要求(以下简称“承诺之最低净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项目2026年2027年2028年业绩承诺期累计金额桂林广陆承诺之最低净利润1200万1200万1200万3600万山东名客承诺之最低净利润300万300万300万900万业绩承诺期合计业绩承诺4500万

2、倘若目标公司在业绩承诺期桂林广陆与山东名客实际累计经审计净利润

不足业绩承诺期内当年度承诺之最低净利润或业绩承诺期合计承诺之最低净利润,则届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以现金向上市公司进行业绩差额补偿(以下简称“业绩差额补偿”),具体补偿时间由甲方自行酌情决定并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以下简称“差额补偿通知”)。前述业绩差额补偿的计算方法如下:

桂林广陆与山东名客未实现承诺之最低净利润时,乙方应当以本条约定的方式一次性向上市公司支付业绩差额补偿,补偿金额计算公式:

桂林广陆承诺之最低净利润-桂林广陆实际净利润=乙方年度应向上市公司补偿桂林广陆业绩补偿金额;

山东名客承诺之最低净利润-山东名客实际净利润=乙方年度应向上市公司补偿山东名客业绩补偿金额;

乙方应按照上述业绩承诺期年度补偿金额计算公式向上市公司承担业绩补偿责任,业绩承诺期合计业绩承诺金额应不少于4500万人民币。

15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乙方不可撤销地承诺,为保证业绩补偿安排顺利完成,乙方保证向甲方

质押的上市公司股票市值总额为人民币6750万元,按照交割日当日上市公司股份的收盘价计算(以下简称“业绩补偿质押股份),当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质押资产总额低于剩余承诺之最低净利润总计数的1.2倍,以触发时点前二十个工作日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均值计算,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上市公司股票或其他甲方认可的质押物用于补足业绩补偿质押担保差额。甲方同意,如在业绩承诺期内,乙方以房产全部或部分置换业绩补偿质押股份的,甲方同意乙方的置换,则双方应于甲方确认同意置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置换的解质押手续。

4、桂林广陆和山东名客均完成每一年度承诺之最低净利润或者乙方全部支

付每一年度的业绩差额补偿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双方应完成股票市值2250万元(按照交割日当日上市公司股份的收盘价计算)对应的业绩补偿质押股份或房产的解押手续。

5、双方同意,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业绩承诺义务的承担以下列条件在业绩

承诺期持续满足为前提:(1)甲方承诺保持桂林广陆、山东名客经营管理团队

相对稳定(非因甲方和上市公司原因除外);(2)桂林广陆、山东名客股权结

构不发生变化;(3)桂林广陆、山东名客在业绩承诺期内任一会计年度的研发

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以及财务费用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相较于2025年度对应费用率不发生重大变化(“重大变化”定义为任一费用率的波动幅度超过±5%);(4)相对保持本协议签署日上市公司对桂林广陆、山东名客提供的资金支持及担保支持规模和条件。

(七)资产置出

1、本协议签署方确认,于交割日之日起45日内本协议签署方应毫不延迟

地推动上市公司董事会以及股东会就本协议附件一:《资产置出清单》的资产置出事项召开并通过相关议。于上市公司股东会就资产置出相关事项议案审议通过后另行约定的时间,以本协议附件一之“1、股权”项下所列明的序号1、序号2、序号3及序号4对应的股权资产(以下简称“第一批置出资产”)的

约定完成对第一批置出资产的受让和/或义务的履行以及以另行协商的时间按照

附件一之“2、资产”项下的约定对序号1、序号2对应的资产及权益的购买以

16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义务责任的履行。

2、丙方承诺,南通赛孚股东江苏巍赛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巍赛”)于其与上市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签署的《股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南通赛孚交易合同》”)项下做出业绩承诺,南通赛孚未达到《南通赛孚交易合同》项下承诺利润总额共计12000000元的,江苏巍赛未按照《南通赛孚交易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以约定的价格完成对上市公司持有的南通

赛孚70%股权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失败”)的,丙方应当承担回购失败的连带责任。上市公司向丙方发出回购失败书面通知之日(以下简称“回购失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以下简称“连带补偿期限”),丙方应将江苏巍赛未完成支付的回购价款、违约金、利息支付给上市公司以及履行相关义务及责任。同时,在连带补偿期限内,丙方应当毫不延迟地履行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南通赛孚提供的担保置换,并且相关方同意结清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南通赛孚其他非经营性往来款(包括但不限于借款)。

3、本协议签署方承诺,双方就本协议资产置出应毫不延迟地履行和/或取

得各自所需的相关决议、批准、同意、核准,并为履行资产置出的相关交割手续,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和措施(包括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原则根据需要提供、签署具体文件、不时签署和交付其他必要或合理的文件、证件、资料)以及支付相应对价。

4、本协议签署方确认,因乙方、丙方原因未完成资产置出所对应的所有

相应的款项,甲方有权直接在应付乙方的转让价款中直接扣除,具体相应款项的数额另行确认。

(八)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股东之间的约定事项

1、目标公司董事会改选及财务总监任命

双方确认,交割日后于甲方书面通知的时间内,乙方应努力促成其他方投赞成票,以支持甲方提名的所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能够在目标公司董事会层面获得通过,甲方提名的所有董事人选能够在目标公司股东会层面获得通过。

双方确认,交割日后目标公司包括高管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董秘、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等)由甲方提名并由董事会聘任,交割日后目标公司所有董事均由甲方提名并由股东会选举。

17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双方同意交割日后上市公司员工安置以《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办理;

3、乙方持有目标公司剩余股份的表决权安排

乙方同意并承诺将所持有上市公司全部剩余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占上市公司总股本4.8724%以及后续新股份(如有)(以下简称“弃权股份”)不可撤销地放弃表决权。乙方应以本协议签署日同时签署本协议附件二《表决权放弃承诺》。除本协议约定外,乙方有权自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规则的规定减持、出售弃权股份,但按照本协议质押给甲方的股份应于资产置出完成后方可减持、出售。

4、乙方兜底责任

乙方承诺,目标公司已经通过深交所信息披露渠道全面、完整地披露了应披露的资产、负债和业务情况,本次股份转让交割前若上市公司存在违规为关联方或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隐瞒重大负债(不包括合理范围内的财务记账差错),或存在其他应披露但未披露的重大风险事项及因此产生的潜在诉讼风险,转让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以等额现金赔偿因此对目标公司和受让方造成的全部相关经济损失。

(九)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署方就本协议项下的各自义务及责任应完全、充分的履行,

如有违反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所有相关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罚款、第三方赔偿以及鉴定费、差旅费等。

2、根据本协议第十四条第3款第3项解除本协议的,本协议签署方互不

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应在本协议解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收取的全部转让价款以及共管账户产生的利息返还给甲方;甲方应在收到前述乙方退回的所有款之日起3个工作日解除乙方质押于甲方名下的上市公司股票。

3、甲方的违约责任

(1)因甲方自身原因,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诚意金及

转让价款的,则对迟延支付的当期应付未付转让价款按日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18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迟延支付任何一期股份转让价款超过30个工作日,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要求甲方支付2000万元违约金。

(2)如果甲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承诺和保证或其他义务,对乙方进行本次交易的商业利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使乙方遭受重大损失,并影响到本协议目的之实现的,则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甲方支付2000万元违约金。

4、乙方的违约责任

(1)因乙方自身原因,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向甲方完成质押上市公司

等额股份或资产的,每延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当期质押资产总额万分之三的违约金;迟延完成任一手续超过30个工作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要求乙方一次性全额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以及自甲方付款之日起按照银行 1年期 LPR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利息费用并要求乙方支付 2000万元违约金。

(2)由于乙方自身原因,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向甲方完成标的股份过

户登记申请及过户手续的,每延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全部转让价款总额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因乙方自身原因迟延完成任一手续超过30个工作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要求乙方一次性全额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转让价款以及自甲方付款之日起按照银行 1年期 LPR并要求乙方支付 2000万元违约金。

(3)如乙方违反其在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业绩对赌差额补足责任的,每

延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应付未付的业绩对赌差额补偿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直至差额全部补足。

(4)如乙方违反其在本协议约定的资产置出之购买义务和因此给上市公

司造成的所有相关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退租违约金),则每延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购买金额及损失金额总计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直至前述义务责任完全履行完毕。

(5)如丙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约定不承担对江苏巍赛回购责任的连带担保责任,则每延期一日,丙方应向甲方支付江苏巍赛应承担金额万分之三的违约金,直至前述义务责任完全履行完毕。

19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6)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承诺和保证或未按本协议

履行义务和责任,对甲方进行本次交易的商业利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使甲方遭受重大损失,并影响到本协议目的之实现的,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要求乙方一次性全额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转让价款以及自甲方付款之日起按照

银行 1年期 LPR并要求乙方支付 2000万元违约金。

5、如果本协议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但不足以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则守

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向守约方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总额的日万分之零点五的违约金直至该违约行为得到解决并赔偿其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

造成的全部损失,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并采取措施消除违约影响、继续履行本协议。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科翔高新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24521万股,持股比例为19.21%,其中其所22400万股份处于质押状态,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7.54%。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在《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科翔高新向受让方指定主体质押2000万股目标公司股份至受让方指定主体名下。科翔高新应在收到本次交易对应的价款后,分笔解除18300万股目标公司股份质押并将解押后的股份质押于受让方指定主体名下。在本次交易双方向中登公司递交本次交易的过户申请前,转让方完成向受让方质押上市公司不少于20300万股股份,详见本报告书“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之“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协议主要内容”之“(三)转让价款及支付”。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存在被质押等权利受限的情况。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事项可能存在的风险。

20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四节资金来源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总额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受让科翔高新持有的东方智造18300万股股份,占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东方智造总股本的14.33%,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00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73200万元。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了《关于收购资金来源的说明》,现代物流集团及物流科技受让科翔高新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其中自筹资金不排除通过向金融机构申请并购贷款取得,资金来源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况,不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获取资金的情形。

三、本次收购的支付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资金的支付方式详见本报告书“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之“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协议主要内容”之“(三)转让价款及支付”。

21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五节后续计划

一、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后续实际情况需要进行资产、业务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计划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本次股份转让交割日后,协议签署双方应毫不延迟地推动上市公司董事会以及股东会就《股份转让协议》附件一:《资产置出清单》的资产置出事项召开并通过相关议案,具体详见本报告书“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之“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协议主要内容”之“(七)资产置出。除上述资产置出计划外,未来12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的计划。如果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拟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重大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本次交易交割日后目标公司所有董事均由信息披露义务人提名并由股东会选举,目标公司包括高管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董秘、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等)由信息披露义务人提名并由董事会聘任,保证对东方智造的财务管控和内部监督,参与上市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的修改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如上市公司《公司章程》需要进行修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结合上市公司实际情况,按照上市公司规范发展的需要,制订章程修改方案,依法履行程序修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并及时进行披露。

22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本次交易双方同意交割日后上市公司员工安置以《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办理。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如有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变化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未来根据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或上市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如有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承诺》中已约定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调整计划。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如有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调整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3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六节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与信息披露义务人保持独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上市公司14.33%的股份。本次收购对上市公司与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人员独立、资产独立、业务独立、财务

独立、机构独立的情况不会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仍将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均保持独立。

为了保护上市公司的合法利益,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运作,维护广大投资人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信息披露义务人就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出具了承诺函,保证未来合法合规地行使股东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保证上市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业务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

二、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现代物流集团、物流科技不存在从事与上市公司具有实质性竞争关系的业务。

本次权益变动后,为了避免和消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未来与上市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关于规范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现代物流集团、物流科技将采取积极措施避免发生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现代物流集团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含物流科技,下同)获得从事新业务的机会,而该等业务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时,现代物流集团和物流科技将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以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利益为原则,将尽最大努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上市公司。

三、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现代物流集团、物流科技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4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为规范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可能与上市公司之

间产生的关联交易,现代物流集团和物流科技出具了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现代物流集团和物流科技不会利用控股股东地位谋求上市公司在业务经营等方面给予现代物流集团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优于独立第三方的条件或利益,现代物流集团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与上市公司经营活动相关的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现代物流集团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中

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

25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七节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未与东方智造及其子公司进行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于东方智造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

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前述交易已按累计金额计算)。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未与东方智造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发生合计金额超过5万元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任何类似安排的行为。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除就本次权益变动已签署的合同、协议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合意或者安排。

26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八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中登公司查询,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存在以下通过证券交易

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东方智造股票的情况,具体如下:

姓名职务交易日期买入/卖出变更股数累计持有数量

潘雪红副总经理2025-10-27买入200200

潘雪红副总经理2025-11-05卖出2000

对于本次买卖股票的行为,潘雪红已出具承诺:

1、本人买卖东方智造股票系误操作,不存在故意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

易或将内幕消息透露给其他人以协助他人获利的情形。

2、在本次权益变动实施完毕前,本人及/或直系亲属将不以直接和间接方

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东方智造”的股票,也不以任何方式将本次权益变动事宜之相关信息披露给第三方。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

3、本人保证上述声明与承诺真实、准确、完整,愿意就其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除上述情形外,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东方智造股票的情况。

27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九节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状况

(一)现代物流集团

根据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现代物流集团2022出具的审计报告,以及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现代物流集团2023年度和

2024年度出具的审计报告,信息披露义务人2022年至2024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情况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货币资金289521.12319031.57371960.18

拆出资金6993.507880.00800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11564.60--

应收票据11123.567732.2715148.37

应收账款406374.65300091.55320086.65

预付款项82309.8086073.9777924.76

其他应收款657360.77589713.47632194.50

存货173188.29137650.88112210.65

合同资产83653.0758939.3335825.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11600.0011680.0012780.00

其他流动资产10122.7414463.6818248.41

流动资产合计1743812.111533256.741604378.52

发放贷款和垫款47745.5039421.3625250.69

债权投资1.62--

长期股权投资131674.3520262.201979.2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583505.81584069.34223926.27

投资性房地产497940.00495491.10455053.83

固定资产93217.47116051.95114621.88

在建工程94302.73100581.80234310.20

使用权资产5660.881976.871708.62

28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项目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无形资产135905.29110140.09129025.41

开发支出3269.442042.12816.17

商誉1832.411832.412964.25

长期待摊费用3565.873158.053345.96

递延所得税资产7664.862029.03916.72

其他非流动资产372.77372.77372.77

非流动资产合计1606659.001477429.091194292.05

资产总计3350471.113010685.832798670.58

短期借款774558.53586256.78549761.61

应付票据281970.52253607.67312775.10

应付账款273568.70145332.85155150.85

预收账款2602.592531.133102.05

合同负债68128.6368152.9735620.36

应付职工薪酬143.25144.55155.39

应交税费29151.8650809.9118025.22

其他应付款171401.71177418.08108849.1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12991.89260073.10136222.59

其他流动负债4790.877257.646126.11

流动负债合计1819308.551551584.691325788.49

长期借款375667.69329289.64376150.32

应付债券160152.98181233.12222949.00

租赁负债4499.081484.861317.09

长期应付款62961.3755088.6235510.00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619.27572.614481.35

递延所得税负债66941.0666407.4162918.57

非流动负债合计670841.45634076.27703324.34

负债总计2490150.012185660.952029112.82

实收资本355314.23355314.23355314.23

国家资本115314.23115314.23115314.23

国有法人资本240000.00240000.00240000.00

实收资本净额355314.23355314.23355314.23

资本公积5440.774831.21-

29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项目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其他综合收益160459.46161107.73157915.02

专项储备79.4955.08188.28

盈余公积941.15941.15935.93

一般风险准备1572.711364.601030.05

未分配利润51643.8545986.6259125.0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575451.65569600.60574508.52

盈余股股东权益284869.45255424.27195049.24

所有者权益合计860321.10825024.87769557.7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3350471.113010685.832798670.58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一、营业收入4760267.754509711.623357962.96

利息收入4850.294936.343872.81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717.30328.6855.40

减:营业成本4737951.084497803.953340913.32

利息支出--50.60

税金及附加25686.2224267.1226237.91

销售费用17433.3915328.9812224.35

管理费用46383.8145832.9644141.62

研发费用8411.449473.908489.79

财务费用72564.1172724.8465380.95

加:其他收益174625.13156314.03119605.68

投资收益-10642.587741.61697.34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608.231059.403335.22

信用减值损失-16452.97-4740.18-3130.26

资产减值损失-289.30-150.37-280.99

资产处置收益36.15-13.5923895.02

二、营业利润7289.939755.788574.65

加:营业外收入6086.512355.142442.52

减:营业外支出873.23710.99695.34

三、利润总额12503.2111399.9310321.82

30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减:所得税费用2369.154467.956234.46

四、净利润10134.066931.994087.36

五、综合收益总额9403.0810124.692260.48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科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5352540.794928595.373804952.36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700.00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5338.925468.894152.12

收到的税费返还707.402860.344543.3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91415.10882243.38310244.5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050002.225819167.994123192.3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5042077.004522896.963497062.95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8564.3214260.074233.93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900.00-3600.0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63173.2768915.7761854.38

支付的各项税费439086.71305180.27360635.1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67055.63582681.98195385.4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819056.925493935.054122771.8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0945.30325232.94420.4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到投资收到的现金3710.747806.464699.56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820.211154.33374.9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120.75436.98107.95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46.1120459.77490.87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6.1749.18228.9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763.9629906.725902.2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73092.0076984.3199033.01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123517.20390439.27104968.94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8899.502076.69-

31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科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837.06104.6691053.0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09345.76469604.94295055.0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4581.80-439698.22-289152.7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6659.5667965.1691277.88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26050.0062444.9010.00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407509.441274901.981017151.72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1471.7224412.1973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75640.731367279.331115729.6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422867.161215000.10792532.3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88617.2682488.3868230.10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45967.108254.182767.2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657451.521305742.66863529.6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1810.8061536.67252199.9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55447.30-52928.61-36532.39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19031.57371960.18408492.57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63584.28319031.57371960.18

(二)物流科技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物流科技2023年度和2024年度出具的审计报告,物流科技2023年至2024年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1、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4-12-312023-12-31

货币资金1052.60886.81

应收账款35.94-

其他应收款7.17122.80

流动资产合计1095.721009.6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00.55-

32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项目2024-12-312023-12-31

固定资产1.78-

非流动资产合计102.33-

资产总计1198.051009.62

应交税费10.697.66

其他应付款168.260.48

流动负债合计178.958.13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总计178.958.13

实收资本1000.001000.00

国有法人资本1000.001000.00

实收资本净额1000.001000.00

盈余公积18.510.15

未分配利润0.581.34

所有者权益合计1019.091001.4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198.051009.62

2、利润表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一、营业收入335.80-

减:营业成本--

税金及附加0.971.16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158.57112.03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17.00-1.51

其中:利息费用--

利息收入17.091.51

加:其他收益0.01-

二、营业利润193.27-111.68

加:营业外收入-113.21

减:营业外支出--

三、利润总额193.271.53

减:所得税费用9.660.05

33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四、净利润183.611.49

五、综合收益总额183.611.49

3、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科目2024年度2023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20.0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70.551.5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90.551.5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62.41108.90

支付的各项税费27.150.0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2.785.7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22.35114.7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8.21-113.1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1.87-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100.5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2.4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2.4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65.78886.81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86.81-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052.60886.81

34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十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其他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并能够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35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西现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覃黎魁年月日

36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西桂物物流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石宗仁年月日

37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内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财务顾问协办人:

朱圣洁马若文

财务顾问主办人:

张祥余见孝

法定代表人:

戚侠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年月日

38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西现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覃黎魁年月日

39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西桂物物流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石宗仁年月日

40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十一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决策文件;

4、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交易对方关于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相关协议;

5、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发生变化的说明;

6、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及上述人员直系

亲属的名单及其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说明;

7、信息披露义务人聘请的专业机构及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说明;

8、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9、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声明函;

10、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11、信息披露义务人聘请的财务顾问出具的核查意见;

12、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被查文件。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

41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上市公司名称上市公司所在地广西自治区桂林市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东方智造股票代码002175广西现代物流集团有限信息披露义务人名信息披露义务人南宁市邕宁区龙岗大

公司、广西桂物物流科称注册地道21号技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增加□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量变化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说明:本次权益变动完信息披露义务人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是□否□大股东将持有上市公司14.33%实际控制人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是□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对境内、境外其否□是否拥有境内、否□

他上市公司持股5%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外两个以上上市回答“是”,请注明以上家数公司的控制权公司家数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式(可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多选)

继承□赠与□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 变动种类:A股无限售流通股

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变动数量:183000000股

及变动比例变动比例: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4.33%与上市公司之间是

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是□否□易与上市公司之间是

是□否□否存在同业竞争

是□否□不排除□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注: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继续否拟于未来12个月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后续继续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内继续增持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是□否□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42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股票是否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是□否□定的情形是否已提供《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是□否□条要求的文件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是□否□金来源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是□否□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是□否□

是□否□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关于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参见本报告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

“第二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决策程序”之“三、本次权益变动决定进展情况所履行的相关程序”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声明放弃行使相是□否□关股份的表决权

43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西现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覃黎魁年月日

44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西桂物物流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石宗仁年月日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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