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6证券简称:江特电机公告编号:2025-062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胡春晖先生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0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0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0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宜春市环城南路581号公司办公楼5楼会议室。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73人,代表股份2904490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21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109051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1份总数的12.360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70人,代表股份795438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1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71人,代表股份795533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2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9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70人,代表股份795438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17%。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3)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提案1.00《关于调整公司治理结构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166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83%;反对116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99%;弃权12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82704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874%;反对116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02%;弃权12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25%。
2提案2.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10805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745%;反对92097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09%;弃权15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184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2237%;反对92097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768%;弃权15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6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5%。
提案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1076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732%;反对92187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40%;弃权15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181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2188%;反对92187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881%;弃权15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31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1%。
提案2.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3总表决情况:
同意2811298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915%;反对91602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38%;弃权15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234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2857%;反对91602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146%;弃权15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6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7%。
提案2.04《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088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15%;反对121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69%;弃权14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81925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895%;反对121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21%;弃权14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4%。
提案2.0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0861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991%;反
4对92600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882%;弃权32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966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9485%;反对92600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400%;弃权32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6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14%。
提案2.06《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08812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059%;反对92445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828%;弃权32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985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9732%;反对92445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206%;弃权32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6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63%。
提案2.07《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08955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108%;反对92391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810%;弃权31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5数的0.10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999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9911%;反对92391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138%;弃权31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51%。
提案2.08《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08939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102%;反对92405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815%;弃权3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998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9891%;反对92405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155%;弃权3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2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53%。
提案3.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王新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279668948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885%。
3.02.候选人:《选举胡春晖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279356284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6股份总数的96.1808%。
3.03.候选人:《选举王文林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279357984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814%。
3.04.候选人:《选举朱文希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279385901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9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王新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68773315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4493%。
3.02.候选人:《选举胡春晖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68460651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563%。
3.03.候选人:《选举王文林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68462351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584%。
3.04.候选人:《选举朱文希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68490268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935%。
提案4.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4.01.候选人:《选举卢力平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7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279543355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6.2452%。
4.02.候选人:《选举陈代雄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279536544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429%。
4.03.候选人:《选举王芸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279393965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9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4.01.候选人:《选举卢力平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68647722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2914%。
4.02.候选人:《选举陈代雄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68640911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2828%。
4.03.候选人:《选举王芸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68498332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103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周群律师、张曹栋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经见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8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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