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御银股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3-07-07 查看全文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77证券简称:御银股份公告编号:2023-060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2023年7月6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3年7月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6日9:15至15:00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高唐路234号8楼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经过半数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谭骅先生主持。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则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03人,代表股份139783588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638%。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5人,代表股份26401520股,

第1页共3页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84%。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198人,代表股份

1133820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953%。

(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计201人,代表股份171420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20%。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均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杨文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19495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3956%;

反对78325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6033%;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93080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2994%;反对78325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6919%;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7%。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李克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39001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7911%;

反对58699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1993%;弃权1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7%。

第2页共3页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2586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6784%;反对58699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2428%;弃权1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88%。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赖江临、郭钟泳律师现场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取消部分议案的公告情形不会对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性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6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