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维彬)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朱维彬,作为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谨慎行使独立董事权利,诚信、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其他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其他相关会议的各项议案,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意见及建议,有效提升了董事会决策水平,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朱维彬,1961年生,高级会计师。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专业本科,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中国核工业总公司711矿财务处会计,广州民润岛内价连锁商业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经理,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纺织工贸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珠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专职监事,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永信国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财务负责人,广州从化珠江啤酒分装有限公司董事长,新丰珠江啤酒分装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珠江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广州珠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大学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资深财务顾问,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省管理会计师协会代秘书长,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特聘顾问,广州华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广州华新农产品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湖南点石家居装饰集团有限公司资财顾问,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广东上市公司协会财务总监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佰聆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图腾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广州微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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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独立性情况说明经自查,报告期内,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会。本人按时参加,未发生无故不参加或连续不参加董事会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独立董事应出席现场出以通讯方式参委托出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股东会次数姓名次数席次数加会议次数席次数次数亲自出席会议朱维彬76100否3
2025年,本人保持勤勉尽责的态度,按时出席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审阅了
会议的各项文件及查阅会议所需的各项资料,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进行深入沟通与交流,充分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及重大事项。在董事会就各项议案进行审议及表决的过程中,本人积极参与议题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始终保持着独立、客观、审慎的态度,谨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本人还积极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持续监督公司规范运作,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与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合规。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出现提出异议、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
本人分别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本人组织召开了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分别出席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所审议事项均表示同意,具体情况如下表:
第2页共7页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维彬)委员会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内容名称与负责审计工作的项目合伙人及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初步沟通;
审计委员会2025年
2025年1月20日审议通过《审计部2024年第四季度审计工作报告》《审计部2024
第一次会议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5年度审计部工作计划》审计委员会2025年
2025年2月24日审议通过《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与治理层的沟通函1》
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与治理层的沟通函2》《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向董事会提交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计委员会2025年议案》《关于2024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2024
2025年4月18日第三次会议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年审会计审计委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员会构的议案》《向董事会提交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审计部2025
年第一季度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2025年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度中期分
2025年4月30日
第四次会议红方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2025年
2025年5月16日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向董事会提交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审计委员会2025年2025年8月7日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审计部2025年第二
第六次会议季度审计工作报告》
审议通过《向董事会提交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计委员会2025年2025年10月24日2025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审计部2025年第三季
第七次会议度审计工作报告》提名委员会2025年
2025年1月17日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提名委第一次会议员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
2025年10月17日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谭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第二次会议薪酬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考核委2025年4月18日
2025年第一次会议议案》
员会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也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
第3页共7页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维彬)权利。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与协作。在与公司内部审计部沟通方面,本人定期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听取内审部门汇报,了解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并就审计重点、内控建设等方面提出指导性意见,督促内审部门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内审工作,保障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在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方面,本人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前,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时间安排、人员配置及重点关注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交流;在审计过程中,本人通过现场会议、线上交流等多种方式,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计划执行、重点审计领域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与讨论,及时了解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跟进年审工作进度,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并认真审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审计意见。
(六)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5年,本人通过参加业绩说明会、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认真及时回应中小股东关切与提问,促进公司与中小股东之间的良性互动;
密切关注行业动态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影响,关注媒体及社会公众对公司的相关报道,了解舆情动态;在对董事会议案及相关材料进行审议时,重点关注与中小投资者利益相关的议案,审慎决策;持续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同时,本人积极参加与独立董事履职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的培训,认真学习最新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知识体系,提升专业履职能力,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积极为公司经营管理建言献策,助力公司科学决策与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1、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场工作时间已达到15天,工作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出席会议、审阅材料、参加培训及听取管理层及相关人员汇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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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等方式进行现场工作及实地考察,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内部控制完善及执行等情况。除此之外,本人还积极通过会谈、电话及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深入沟通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全面掌握公司日常经营动态,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能,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公司为本人履职尽责提供了充分的工作保障与人员支持。董事会秘
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及时向本人送达会议通知及会议所需的资料,管理层定期汇报公司经营状况、内控体系建设及重大事项进展,主动听取本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回复问询,使本人能够全面、准确地掌握公司运营情况,有效保障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本人勤勉履职提供了坚实支撑。对于本人提出的意见与建议,公司均高度重视、积极采纳并推动落地执行,确保独立董事各项职权得以规范、有效行使。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任职期间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任职期间内,公司未发生需要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公司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方案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公司不存在董事会针对收购作出决策及采取措施的情形。
(四)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情况
2025年,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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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相关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五)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执业质量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并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程序规范,候选人均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系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薪酬体系、岗位职责要求等因素综合制定,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严格按照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依据考核结果发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始终保持充足的时间与精力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作为独立董事中的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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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士,本人坚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全程参与各次董事会及股东会,在审议议案时,本人发挥财务会计领域的专业特长,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及内控体系的有效性进行严格把关,通过提出建设性的专业意见,有效提升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合规性,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保障了股东合法权益,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做出了应有贡献。
2026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确保投
入充足的时间与精力,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将始终保持独立性,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客观审慎地开展工作,保持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有效沟通,切实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同时,本人将持续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经营发展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水平的提升,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朱维彬
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