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华)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张华经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4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补选独立董事后任期届满离任,作为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谨慎行使独立董事权利,诚信、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其他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其他相关会议的各项议案,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意见及建议,有效提升了董事会决策水平,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任职期内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张华,1965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中级经济师,具有证券从业人员资格、基金业从业人员资格。曾任职于国开行广东省分行、大型民营企业集团、专业投资机构(财务顾问)、基金公司等机构。曾任广东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太川云社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粤财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已于2025年2月24日因任期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经自查,报告期内,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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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的情况
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董事会和1次股东会。本人均按时参加,未发生无故不参加或连续不参加董事会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独立董事应出席现场出以通讯方式参委托出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股东会次数姓名次数席次数加会议次数席次数次数亲自出席会议张华11000否1
在任职期内,本人保持勤勉尽责的态度,按时出席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审阅了会议的各项文件及查阅会议所需的各项资料,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进行深入沟通与交流,充分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及重大事项。在董事会就各项议案进行审议及表决的过程中,本人积极参与议题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始终保持着独立、客观、审慎的态度,谨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本人还积极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持续监督公司规范运作,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与职责。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合规。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出现提出异议、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
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组织召开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出席了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所审议事项均表示同意,具体情况如下表:
委员会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内容名称与负责审计工作的项目合伙人及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初步沟通;
审计委审计委员会2025
2025年1月20日审议通过《审计部2024年第四季度审计工作报告》《审计部2024
员会年第一次会议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5年度审计部工作计划》提名委提名委员会2025
2025年1月17日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员会年第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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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在任职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任职期内,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也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任职期内,本人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听取内审部门汇报,了解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并就审计重点、内控建设等方面提出指导性意见,督促内审部门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内审工作,保障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在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方面,本人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前,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时间安排、人员配置及重点关注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交流,为年审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前期基础。
(六)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在任职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认真及时回应中小股东关切与提问,促进公司与中小股东之间的良性互动;密切关注行业动态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影响,关注媒体及社会公众对公司的相关报道,了解舆情动态;
在对董事会议案及相关材料进行审议时,重点关注与中小投资者利益相关的议案,审慎决策;持续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同时,本人认真学习最新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知识体系,提升专业履职能力,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积极为公司经营管理建言献策,助力公司科学决策与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1、现场工作情况
在任职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出席会议、审阅材料及听取管理层及相关人员汇报等。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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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门委员会等方式进行现场工作及实地考察,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内部控制完善及执行等情况。除此之外,本人还积极通过会谈、电话及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深入沟通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全面掌握公司日常经营动态,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能,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经公司于2025年2月24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补选独立董事后离任,现场工作时间为3天。
2、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在任职期内,公司为本人履职尽责提供了充分的工作保障与人员支持。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及时向本人送达会议通知及会议所需的资料,管理层汇报公司经营状况、内控体系建设及重大事项进展,主动听取本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回复问询,使本人能够全面、准确地掌握公司运营情况,有效保障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本人勤勉履职提供了坚实支撑。对于本人提出的意见与建议,公司均高度重视、积极采纳并推动落地执行,确保独立董事各项职权得以规范、有效行使。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在本人任职期内,公司未发生需要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在本人任职期内,公司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方案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在本人任职期内,公司不存在董事会针对收购作出决策及采取措施的情形。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第4页共5页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华)会计差错更正
在本人任职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提名程序规范,候选人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系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薪酬体系、岗位职责要求等因素综合制定,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严格按照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依据考核结果发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忠实勤勉、尽职尽责,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参加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结合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建言献策,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因任期届满离任,在此,对公司在本人任职期间给予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衷心期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继续保持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持续提升盈利能力,实现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张华
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