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8证券简称:延华智能公告编号:2025-043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胡黎明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其中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胡黎明先生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九
十个自然日内(即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9月9日)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或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1364590股,减持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00%。
公司收到胡黎明先生的《减持股份累计超过1%的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2025年7月28日,胡黎明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001500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7023%;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140000股,减持股份
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7218%;上述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10141500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4241%。本次减持前,胡黎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6.7217%,本次减持后,持股比例为5.2977%,本次减持持股变动触及公司总股本1%的整数倍,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减持情况公告如下: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减持减持减持均价减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
名称方式时间(元/股)(股)比例(%)
2025/6/16-
集中竞价交易5.7950000000.7021%
2025/6/19
胡黎明集中竞价交易2025/7/257.7315000.0002%
大宗交易2025/7/287.3551400000.7218%
合计101415001.4241%
注:胡黎明先生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以及上市后定增方式新增的股份(含前述股份首次发行后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股份性质占总股本占总股本股数(股)股数(股)
比例(%)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478691376.7217%377276375.2977%
胡黎明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78691376.7217%377276375.2977%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二、股东的《减持股份累计超过1%的权益变动报告书》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胡黎明住所上海市徐汇区化工一村127号
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6月16日-2025年7月28日本人胡黎明于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7月28日
减持公司股份10141500股,使本人合计持股比例由权益变动过程6.7217%减少至5.2977%,本次权益变动累计超过1%。
本人不是公司董监高、也不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股票简称延华智能股票代码002178
变动类型(可多选)增加□减少√一致行动人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 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股 10141500 1.4241%
合计101415001.4241%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占总股本股数(股)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478691376.7217%377276375.297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78691376.7217%377276375.2977%
有限售条件股份————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否□
本人胡黎明于2025年5月21日披露减持计划,具体详见延华智能《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本人计划自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九十个自然日内(即2025已作出的承诺、意向、年6月12日至2025年9月9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者计划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1364590股,减持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00%。
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股份减持计划范围内,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
反《证券法》《上市公是□否√司收购管理办法》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是□否√使表决权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其他相关说明
1、胡黎明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胡黎明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本次减持
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3、胡黎明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
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黎明先生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
司将持续关注胡黎明先生减持计划后续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胡黎明先生《减持股份累计超过1%的权益变动报告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特此公告。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