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9证券简称:中航光电公告编号:2026-030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对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50.94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4月 2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5号)。
因公司在回购期间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价格由不超过50.94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50.14元/股(含),回购价格上限调整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6月 1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至2026年3月4日期间,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09867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936%,最高成交价为38.0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4.84元/股,支付总金额为
150998290.87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
超过50.14元/股。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拟使用的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本次回购已实施完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已达到本次回购方案中的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资金总额上限,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价格上限,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股份回购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
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一)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号),持有本公司股份16911870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7.98%)的大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投资集团”)因经营管理需要,计划在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的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约0.33046%)。
截至2025年9月29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河南投资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际减持公司股份699999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约0.33046%)。具体内容详见 2025年 10月 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号)。
(二)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号),持有本公司股份1187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056%)的董事韩
丰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拟在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8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013%)。
截至2025年12月10日,韩丰先生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已届满,在减持计划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2月1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董事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未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号)。
(三)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管理的“中航证券聚富优选2号集合资管计划”,因终止清算原因,依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等相关规定,自2025年12月-2026年2月期间减持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公司股份1459312股。
除上述情形外,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发布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一致行动人、本次回购计划的提议人、公司其余时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在其任职期间,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发布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过程符合《回购指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中关于敏感期、交易
时间及价格的要求。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
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 A股股份数量为 4098670股,公司的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本次回购后
股份性质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比例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375622001.77%209238100.99%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8070885098.23%209650375199.01%
其中:回购专用账户00%40986700.19%
三、总股本2118271050100.00%2117427561100.00%
备注:2026年 3月 5日,公司完成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843489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总股本由2118271050股变更为2117427561股。
七、本次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4098670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该部分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可转换公司
债券、质押等相关权利。根据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公司将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后36个月内授予完毕已回购股份,未授予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处理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