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9证券简称:中航光电公告编号:2025-058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未减持股份的公告
公司董事韩丰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代码:2025-037号),持有本公司股份118700股(占公告披露当日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0.0056%)的董事韩丰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8000股(占公告披露当日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0.0013%)。
2025年12月10日,公司收到董事韩丰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丰先生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已届满,在减持计划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情况
(一)减持股份情况公司董事韩丰先生在减持计划期间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前后持股情况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计划后持有股份股份性质
名称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1187000.0056%1187000.0056%韩丰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96750.0014%296750.0014%有限售条件股份890250.0042%890250.0042%
注:公司总股本剔除公司目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2995170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已届满,董事韩丰先生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未减持公司股份,未违反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
(三)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