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4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9日
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送达各位委员,应到委员三名,实际出席会议委员三名,三名委员参与了表决,关联委员就关联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特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作为利益相关方,在审议本事项时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三、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有14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及1名激励对象身故,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以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2365790份。委员程仪玲女士为该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此议案回避表决,由其他2名非关联委员对此议案进行表决。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特此决议。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四日(本页无正文,为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之签署页)
委员签名:
汪国有程仪玲孔祥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