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82证券简称:宝武镁业公告编号:2025-26
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份转让的基本情况2025年6月25日,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武镁业”或“公司”)控股股东宝钢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金属”)与梅小明先
生、朱岳海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宝钢金属拟协议受让梅小明先生、朱岳海先生合计持有的宝武镁业49589578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5%),其中包含梅小明先生持有的40795963股无限售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4.11%),朱岳海先生持有的8793615股无限售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0.89%)。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价格为11.94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共计人民币
592099561.32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宝武镁业: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25)及《宝武镁业: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宝钢金属有限公司)、《宝武镁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梅小明)。
二、本次股份转让的进展情况近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完成对转让方梅小明先生、朱岳海先生与受让方宝钢金属提交的股份协议转让申请材料的合规性审查,并出具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2025年7月23日,梅小明先生、朱岳海先生与宝钢金属已办理完成股份协议转让手续,并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宝钢金属持有公司股份数为2630883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6.53%;梅小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223878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2.34%;朱岳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为3231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03%。
本次股份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股份转让前后双方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后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宝钢金属21349881721.53%26308839526.53%
梅小明16318385316.45%12238789012.34%
朱岳海91168030.92%3231880.03%
三、其他事项及风险提示
1、本次协议转让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也不存在因本次协议转让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2、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和受让方承诺其股份变动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本次股份转让不涉及通过二级市场减持、要约收购。本次股份转让事项
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管理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5日



